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北京国税发票查询相关问答
答: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答: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四、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问: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今年预缴时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五、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三、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问: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六、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更多推荐: @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份税收政策指引请收好
2018年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对企业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税前列支需要取得哪些扣除凭证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规范。此办法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这里的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匣锲笠�、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适用本办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中有一条是关于租房共同支出的规定: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通过以上规定,我们总结出租房发生共同支出的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处理方法: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可以通过出租方转售上述费用并开具发票进行解决,并进行税前扣除。这样做的弊端就是如果出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上述费用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导致了多交增值税,有可能把这部分税金转嫁到承租方,从而会加重承租方的租金负担。第二种处理方法: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的外部凭证,小编认为至少应该包括出租方取得的费用发票的复印件及分割单。这样处理的话同样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并且不会导致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多缴纳税款的情形。所以小编建议大家采取此种方式。提醒一下,分割单要加盖企业公章哦。元芳,你怎么看?大家也都各抒已见,谈谈各自的想法吧。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小海鸥 个税调整后 到底能少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问题】在房屋外独立建造蓄水池是否要征收房产税? 【答案】根据财税地字〔1987〕3号规定: 房产 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企业独立于房屋之外的蓄水池,不属于房产,不计征房产税。 要交粽子税了 你准备好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