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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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税会处理有哪些知识呢?快来看看吧!一、个体户建账的相关问题到营业执照后建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第二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第五条 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第六条: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解析: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2.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有实际困难。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申请日期: 编号:2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电话邮政编码住址单位法 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住址电话申请事项(在申请事项前划“√”)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拆本使用发票;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批准携带、运输空白发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3.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4.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5.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第七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第八条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第九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第十条 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第十一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二、个体户的税费认定我国主要征收的税费: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2.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4.财产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6.其他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三、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发票类型定额发票的面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规定: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四、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处理简化建账手续的,只需要粘贴汇总票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即可常用会计科目:⒈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成本类科目生产成本、劳务成本⒉负债类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付工资、未交税金⒊业主权益类业主投资、留存利润⒋损益类营业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外收支本年应税所得税后列支费用从注册、建账、做账、办税、汇算清缴的全盘账实操,微信答疑辅导,赠用友、金蝶、报税开票实训软件,点击了解相关课程 推荐文章 税控设备及维护费财税处理
简介: 从7月底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到8月初动漫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布,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振兴的号角看来已经吹响。文化企业如何合理利用这次和此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发展,希望通过本版文章能引发思考。 文化产业享有5年的税收优惠期限 为了配合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的贯彻执行,2009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09〕34号)、《》(财税〔2009〕31号)2个政策文件,将执行期限定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明确规定了对转制后的文化企业继续给予税收支持和税收扶持政策。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9〕34号文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如下规定。 1.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2.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3.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4.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 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新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09〕31号的规定,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新税收优惠政策有: 1.电影拷贝、发行收入等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2.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9〕38号)的规定,对该通知附件所列有关单位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09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即,凡是附件中没有列示的地方的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不能够享受3年免营业 税的优惠政策。这些列示的地方主要是指天津、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南、广东、贵州、云南等9�。ㄖ毕绞校�。 3.呆滞出版物所得税处理的优惠政策。 4.高新技术文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文化产品出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6.境外演出的税收优惠政策。 部分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到期 1.企业所得税原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到期。 《》(财税〔2008〕1号)明确,财税〔2005〕1号、财税〔2005〕2号文件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财税〔2009〕31号文第八条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前新办文化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按照《》(财税〔2005〕2号)规定执行到期。即根据财税〔2005〕2号第一条规定,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该条所指的新办文化企业,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从无到有设立的文化企业。原有文化企业分立、改组、转产、合并、更名等形成的文化企业,都不能视为新办文化企业。 2.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第一条规定 自2007年1月1日起,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一条规定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 享受优惠政策的注意事项 1.财税〔2009〕34号文的适用范围。 财税〔2009〕34号文适用于文化体制改革地区的所有转制文化单位和不在文化体制改革地区的转制企业。 2.取消了与新华书店有关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县(含县级市、区、旗,下同)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不再免征增值税。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其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不再免征增值税。 责任编辑:冠 文化企业不该忽视的纳税筹划点
【论文关键词】绿色税收 税收制度 完善 【论文摘要】环境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稀缺资源,具有独特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面对世界各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严峻形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已是迫在眉睫,而建立绿色税收体系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如何建立绿色税收制度。以保护和改善我国的环境,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国税收理论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随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一些具有环保特点的经济概念,诸如绿色国民生产总值、绿色会计、绿色营销、绿色税收等相继出现。这些 绿色 概念,不仅反映了人们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而且更重要的是将环境资源的消耗与补偿纳入经济范畴,从而有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其中绿色税收的概念最早主要是基于20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 政府利用宏观税收调节环境污染行为 的环境税收思想,即对导致环境污染的经济主体征收特别税种,使外部成本内在化,以实现对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拓展和深化后,绿色税收概念被赋予更新、更广阔的内涵。 从广义上说,绿色税收是税收体系中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关的各种税种和税目的总称。从狭义上看它包括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内容:根据排放量和对环境的损害程度来决定税率以计算排放税;对生产出来能�:肪车纳唐坊蚴褂谜庵稚唐返南颜哒魉�(如xej-~油征收的消费税);在其他税收上提取与环境相关的备抵;对于能够节约能源或减少污染的设备和生产方法给予可以采用加速折旧备抵法或降低税率的优惠。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内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生态环境却遭到严重破坏。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在世界上居于前列,世界银行与环境经济专家在《关于中国环境污染的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国大城市的环境污染状况是世界上最严重的,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有10个在中国。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是一个高度综合、高度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污染的防治和生态的恢复,并且和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管理体制、政策法律息息相关。如何应对当前的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解决遏止人类发展的 瓶颈 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欧美一些国家通过改革调整现行税制,开征环境税(包括废气税、水污染税、固液体废物税、噪音税),实行xej-环境改善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使税收对改善环境做出了较大的贡献。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我国建立 绿色税收 制度,更好地运用税收手段保护环境和资源是十分必要的。 一、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现状 早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的原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就曾规定对工业企业以废渣、废液、废气等 三废 和其他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给予定期免税照顾。此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虽然历经多次改革、调整,但也始终将保护环境作为税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对 三废 企业的税收减免;对节能、治污等环保技术和环保投资的税收优惠;限制污染产品和污染项目的税收措施;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的税收优惠等。此外,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也对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应当肯定,上述税收措施采取 奖限结合 的办法,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上述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体现在: 1.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这样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2.现有涉及环保的税种中,有关环保的规定不健全,对环境保护的调节力度不够。比如就资源税而言,税率过低,税档之间的差距过小,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征税范围狭窄,基本上只属于矿藏资源占用税。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的情况极不相称。 3.现行税制中为了环保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均可应用于环保税收政策中,以增加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而我国几乎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4.现行税制未形成绿色税收制度,没有就环境污染行为和导致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特定的污染税。目前国家治理环境污染,主要是采取对水污染征费,对超过国家标准排放污染物的生产单位征收标准排污费和生态环境恢复费,这种方式缺乏税收的强制性和稳定性,环保成果难以巩固和扩大。另外,在征收方式上不规范,排污费的收费方式由环保部门征收,不仅征收阻力很大,而且排污资金的使用效果也不理想。 二、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 根据我国资源现状和特点,应促进企业按物耗少、占地少、能耗小、运输少和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原则发展,加强对能耗大、用水多、占地多、污染严重的重化工业的管理。在进一步完善现行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成为 绿色税收 制度的主体税种。从而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 绿色税收 制度。.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1.扩大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税种体系,明确征收范围�?餍碌幕肪乘�,建立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专门税种,将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开发生产行为及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物质列为环境污染税的征收范围。借鉴国际经验,分期分批开征水污染税、大气污染税、污染源税、噪音税、生态补偿税等一系列专项新税种。将目前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可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魃肿试此昂筒莩∽试此�,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完善,可考虑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发,同时应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加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意识。 2.完善税制要素。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从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为促进经济主体珍惜和节约资源,宜将现行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在税基选择上,以污染物的排放量课税,一方面刺激企业改进治污技术,另一方面也不会妨碍企业自由选择防治污染方法。采用弹性税率,根据环境整治的边际成本变化,合理调整税率,同时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污染程度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在征收管理方面宜作地方税,地方政府应将征收上来的税款进行专门保管,专门用于环保建设事业。 3.完善税收优惠措施。除继续保留原有的减税免税和零税率等税收优惠形式外,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首先,制订环保技术标准,对高新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使用予以税收鼓励�?晒┭≡竦拇胧┌�: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减免、技术转让费的税收扣除、对引进环保技术的税收优惠等。其次,制定环保产业政策,促进环保产业的优先发展。如环保企业可享受一定的所得税的减免;在增值税优惠政策中,对企业购置的环保设备应允许进行进项抵扣,从而鼓励企业对先进环保设备的购置与使用;对环保设备实行加速折旧;鼓励环保投资包括吸引外资,实行环保投资退税;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政策中,对于企业采用先进环保技术改进环保设备、改革工艺、调整产品结构所发生的投资应给予税收抵免;对于环保产品在出口政策上给予税收支持等等。这样,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便于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税收优惠形式激励企业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提高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 4.改革消费税制度。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应对课征制度进行改进。(1)适 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程。(2)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别对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户 绿色 燃料的、汽车免征消费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 5.完善现行保护环境的税收支出政策。减少不利于污染控制的税收支出。严禁或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或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重大�:Σ返慕�,大幅提高上述有毒、有害产品的进口关税。鼓励企业开展环境领域里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税收支出,可借鉴国际经验,对合格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制度。 总之,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应坚持以调控为主,聚财为辅,积极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为了不加重纳税人的总体负担,新增的环境税将通过降低其他一些税的税负来加以抵消;注意保持税收收入的中性,本着 谁污染谁纳税 与 完全纳税原则 ,达到税收的横向与纵向公平,并且要使新开征的税种与现有相关税种相互协调配合,以期形成绿色税收调控体系;对于征收的环保税款要建立环保专项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由财政部门编制专门的预算,由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 责任编辑:老A 试析改革和完善我国税收收入计划管理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