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负债类科目包括哪些内容?
【摘要】上世纪90年代以来,认可奖励计划(Recognition Reward)作为一种与传统的货币报酬和奖金相区别的激励方式,越来越受到学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的重视。本文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理,深入分析认可奖励计划这一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针对该计划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体阐述实施认可奖励计划的条件、原则和办法。 【关键词】公平;激励;认可奖励计划;组织文化 认可奖励计划是对员工行为、努力或绩效的积极关注,其特点是 事后性 ,即根据员工表现,在事后对符合组织战略、对组织有积极影响的员工行为做出的奖励。认可奖励的方式多种多样,通常是非货币性的,包括书面文字、对员工表示关注、鼓励员工发展、工作本身、礼物、象征和荣誉等具体方法。 1 认可奖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2007年12月,Worldatwork随机抽取了4617名会员,向他们发放关于认可奖励计划实施情况的调查问卷。这些会员在人力资源管理或薪酬管理领域均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北美大公司总部担任经理或是助理经理及以上的职位。主要结果如下: 1.1 雇员认可计划依然盛行。雇主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上树立 优秀雇主 的形象或者是为了应对一系列的商业挑战,往往会采用全面报酬,而 雇员认可 作为全面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然是雇主们的首选。2008年,在被调查的组织当中90%都有雇员认可计划,只有7%的组织实施的认可计划相对于上一年变少了。大约有90%的组织年复一年地持续着他们所有业已存在的认可计划,有一半的组织称他们计划在来年实施一些新的计划。 1.2 多样性是认可计划的关键。对于所有组织来说,通过满足雇员一系列的内在和外在需要来吸引、激励和保留人才是商业成功的关键。但是想要通过一种方式来激励所有的雇员是不可能的,那些实施认可计划的组织几乎都有多种计划方案。大约70%的组织同时拥有正式和非正式的认可计划,91%的组织拥有整个公司层面的计划,而只有大约一半的组织实施的是部门层面或者是特定单元层面的计划。最普遍的认可计划是 服务年限 (86%)以及 超标准绩效 (79%)计划,08年新出现了一个 同事之间 计划,40%的公司通过实施这一计划来鼓励雇员认可其他同事的努力和成就。 1.3 绩效以及认同企业文化是组织实施认可计划的首要目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励高绩效以及营造一种认可文化是最普遍的目标。组织实施认可计划的各种目标可以被归结为两点:绩效目标以及文化相关的目标。而根据被调查者的反馈,目前盛行的计划对于留住雇员并没有特别显著的效果。 1.4 认可奖励方式在过去的6年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排在第一位的是纪念成绩和里程碑的证书或匾,排在第二、三的分别是现金和礼物。这些奖品可以适应不同的项目和不同的雇员偏好,在操作中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大约三分之二的组织采用管理者与雇员 一对一 的方式,有一半的组织利用特殊的事件以及员工大会对雇员进行公开的表扬和奖励。大部分的组织都采用人际直接接触的方法,只有28%的组织使用公司内网。 2 认可奖励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Heller Hindle(1998)的激励-保健模型指出,认可是驱动人们工作的激励因素之一,因为它能够提高自尊。缺乏认可会导致公司失去那些绝妙的创意、使雇员降低努力水平甚至消极怠工、泄漏商业机密(Dutton, 1998)。在理想情况下,每一个雇员享受工作带来的挑战,工作本身带来的充实感和成就感激励着他们。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为了吸引、激励、留住合适的雇员,管理者必须时刻关注员工不断变化的需求,并从制度和文化上加以引导和实现。 认可奖励计划是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重要保证,是组织实现人力资源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Roy Saunderson(2004)对北美312名公共部门的管理者所作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被调查者都非常认同给予有意义的雇员认可的重要性,他们认为这会带来高昂的士气、忠诚、承诺以及高的工作满意度,而这些又与更高的生产率紧密联系。在劳动力的人口统计学因素不断变化以及高技能员工数量不断减少的情况下,认可也被视为留住雇员的基本要素和关键问题。 认可奖励计划是促进组织内部沟通与合作的重要媒介,是培育和巩固组织文化的重要依托。一个好的认可方式,无论是面对面的、书面的还是电子化的,从它的整个实施过程来看,都能有效改善公司内部的沟通。与更为程式化的正式认可相比,非正式认可常常包含更为社会化的构筑同志友谊的方式,比如在完成一个项目之后一起吃顿便饭。组织对员工认可的方式和程度可以反映公司提倡什么、什么对公司来说是有价值的,从而向员工灌输组织的价值观和原则并使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实践核心的价值观和文化。 认可奖励计划通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使员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从而创造高绩效、提高企业竞争力。认可奖励计划能建立一种基于信任的分配文化(文跃然,2009)。认可奖励是一种 事后奖励 ,它并不像 目标管理 一样事前对员工的行为和应该达到的目标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它给员工传递了一个信息,即自己的努力和成绩都能被管理层看到,并且能够得到相应的奖赏,自己所要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发挥潜能、不断挑战自己的极限。尤其是对于技术研发人员以及市场开拓人员而言,工作存在较大程度的创新空间,而创新的种类繁多,大多事前不可预料,采用事后认可奖励,对他们的创新或其他支持组织战略的行为进行肯定和认可,会极大地提供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鼓励类似行为。员工朝着企业所期望的方向拼命努力,企业的竞争力自然也就提高了。 认可奖励计划可以增强企业在资金紧张时调节预算的弹性。不同于一般的奖励方式,认可奖励计划有时并不需要发生成本支出,或者只发生很小的成本支出,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替代工资的增长。如果是给现金,尤其是频繁地给予某些人,可能会使得雇员把这些钱看作是常规薪酬的一部分,对这种收入产生依赖,失去获得奖励时的骄傲和自豪感。而一旦这种奖励没有了,员工对公司和管理层的信心和信任很容易会瓦解。另外,现金奖励可能会使得员工把钱看作唯一的激励因子,如果要员工不断地提高产量和质量,只能靠更多的钱,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不断上升的螺旋,成本压力越来越重甚至会超出收益。而认可奖励以其个性化、多样化的支付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员工所获得的奖励和随之产生的激励效果与金钱并不成正比。 3 总结 认可奖励计划作为全面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文化、整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的综合体现和有力支撑,也是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如何以最小的成本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是每个企业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认可奖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若能顺应人的心理特点、满足人的内在心理需求,可以发挥出大大超出其财务成本的效果。 【】 责任编辑:老A 论SMART原则在员工培训中的运用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税务局: 为减轻市场主体收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要求,经省同意,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免征条件,缴费人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缴费的,予以退还。 (二)免征该基金后,相关水利工程建设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由各级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二、为筹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各级财政部门可继续按照《山东省人民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规定的三种渠道提取和划转资金。 三、提取或划转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列“1030223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科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四、县级以上水利、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地方水利建设支出预算,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应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规定审核批复下达地方水利建设支出预算。其中,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五、地方水利建设支出的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2011〕84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2月9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山西省发文延续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政策
两金一费 属非税收入,但非税收入并非都是不征税收入,更不能放弃税收管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08〕151号),对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即 两金一费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 两金一费 还涉及营业税等税收管理问题,因此,税与非税必须划分清楚。 非税收入一般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对如此繁多的非税收入,应当如何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征免界限如何划分? 营业税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号)规定,1.对纳税人随价格向对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基金,凡是通过价外加价形成的,应在缴纳流转税后再纳入预算。2.除上条规定以外,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未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据此废止了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三条关于 收费 的免税规定,并修订了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对于中央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财税〔1997〕1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财税〔2000〕3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四批)的通知》(财税〔2001〕1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1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六批)的通知》(财税〔2003〕15号)公布了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同时对凡经省级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授权由各省财政厅(局)、地税局分批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项目名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凡未列入名单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这样,对于征纳双方来说,划分原则非常清楚,容易掌握,既便于收费单位进行税金核算,也易于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检查,非税收入的营业税问题迎刃而解。 涉及非税收入收取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划分非税收入中的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将接受税务行政处罚。 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151号文件对 两金一费 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 对于 财政性资金 ,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三)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财税〔2008〕151号文件同时明确,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这里的 企业 是指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不管有无应税所得,均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企业收取的 两金一费 ,除符合规定可以不计入收入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符合条件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符合条件的则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弄清楚 两金 征免政策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在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时,规定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虽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但对这 两金 ,税收征免政策也非常明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而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明确,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其他经营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款。而对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对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属于 免税收入 ,而 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在没有新的补充规定前,对照新《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当属于征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针对收取 两金一费 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或纳税期限内没有应纳税款的情况,《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进一步明确规定,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这就十分清楚地将纳税申报义务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提醒凡收取非税收入的单位务必对此引起充分注意,按期申报。否则存在受到税收处罚的风险。 对营业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对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票据管理要协同规范 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财综〔2004〕53号文件明确,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机关,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检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统一印制、发放、核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收入票据、捐赠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确保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从制度上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监督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保证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要通过票据的验旧换新和票据年检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级税务机关要对未列入不征收营业税项目名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使用的各种凭证进行认真的清理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营业税。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单位,应持有关证件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对按照法规应使用税务发票而未使用的单位,应督促其限期办理税务发票领购手续,并建立健全发票领用存制度。 按照上述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机关包括财政、税务(国、地税)部门,管理好票据才能从源头上管理好非税收入。而目前非税收入票据种类繁多,管理不严,监督乏力,财税信息不畅通,税与非税划分不清,严重制约着非税收入的税收征管。因此,一要对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核发进行有效控管;二要通过对非税收入票据的核销,监督收入是否按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准确划分应税与非税收入核算;三要建立财政、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票据信息交换制度;四要大力推进票据管理网络化,实现财政、税务信息共享。 责任编辑:冠 高校出版社有效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