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酒店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临近年末,销售旺季再次到来。商家朋友们,今天送上各类促销活动的相关涉税处理小知识,有需要的快来关注哦~活动满减、打折、秒杀01 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02 企业所得税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销售商品折让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01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02 企业所得税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向买家赠送商品01 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因此,企业应当将赠送的商品确认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2 企业所得税企业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文件依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销售商品的退回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0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根据不同情形由购买方或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文件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02 企业所得税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更多推荐: “双11”买买买!购物税收中的那些事
在近期召开的江苏两会上,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保监局局长宋志华建议,加大中小企业和个人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税优力度。 在2013年全民关注、媒体热议退休养老问题的氛围下,财政部、人社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备受金融业界关注的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宋志华认为,该政策将对构建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模式中第二支柱的快速发展起到巨大作用。政策的突破往往也蕴含着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宋志华就进一步发挥该政策优势提出建议。 进一步运用税优政策扩大适合中小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 我国目前三大支柱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规划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当前企业年金的职工参保率还不足10%,与企业年金的建立制度有直接关系,现在企业年金仅采取信托模式,多个审批流程、多个收费主体,注定该模式仅适合中大型企业。而在补充养老保险体系较完备的发达,如美国、英国,除了信托模式,还有由保险公司为主要供应商的契约模式。由于建立契约模式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便捷、高效、灵活,受到中小企业的广泛欢迎。 在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最多的就业岗位,员工就业的收入相对较低,稳定性相对较差,提供给他们一定的个税政策支持,将有利于减轻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压力,也体现政策的公平性。 宋志华建议该个人税收政策除了覆盖现有信托模式的企业年金外,还应该考虑到适合中小企业的契约模式,即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也应该享受该个人税收政策,发挥保险业销售、精算、保险金支付等方面的技术优势。 给予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一定的政策支持 鼓励中、高收入人群通过及早安排规划个人退休账户,积累足够的余额,以便退休后能够维持或接近退休前的生活水平,这是第三支柱设立的主要目的。 而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中采取的是双轨制,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采用的是财政承担的DB(确定领�。┘苹�,而企业单位职工是需要企业与个人缴费的DC(确定缴费)计划,两者实际替代率也相差超过30%,导致社会的普遍热议,而企业职工特别是没有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中小企业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资金来源均是个人税后收入,没有享受到的个人延税政策,加重了当前的生活负担。 宋志华建议给未享受到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税政策的职工提供税收政策优惠通道,帮助其建立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保险计划。【宁波:房产税紧跟不动产登记 二手房或大“挤水”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时间 自2019年1月26日起,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交由我市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征收范围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在本市参保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全部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征收费种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门急诊大额),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大额医疗费救助(养老金中扣缴部分除外),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四、缴费期限 每月26日至次月15日,缴费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 五、征缴流程 (一)参保登记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本市参保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应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包括:单位参保登记,单位变更登记,单位注销登记,工伤浮动费率管理,参保人员登记、变动,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等。 (二)申报缴费 每月征期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本市参保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由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应缴费信息后,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通过自主选择签订三方协议、银行临柜、办税服务厅刷卡等方式缴费。 (三)补缴费款 每月征期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本市参保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补缴费,由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应补缴费信息后,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补缴费手续。 (四)办理退费 本市符合条件需要办理退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在本市参保的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向主管税务局申请退费,由主管税务局受理、核验,由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相关部门依据退费申请审核并退费。 六、其他 本公告自2019年1月26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 天津市医疗 天津市税务局 和社会保障局 保障局 2019年1月25日 关于《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划转工作,特发布《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相关社会保险费交由我市税务机关征收的范围及时间; 二是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的范围、费种、期限、流程。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9年1月26日起施行。 【】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北京市税务局发文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