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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12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琼税发〔2019〕113号税务总局海南省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海南电网公司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琼国税发〔2014〕256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按照2%的预征率进行增值税预缴,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申报缴纳税款。近期省局调研发现,由于近年来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多,造成其分支机构预缴税款远大于总公司汇总申报的应纳税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减税降费工作部署要求,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推动海南智能电网综合示范省建设,更好服务海南社会经济发展,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04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0年1月1日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预征率调整为1%,该预征率将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D鲜⊥骋环坎昂统钦蛲恋厥褂盟澳伤吧瓯ㄆ谙�

    好多会计经常会问到这样的问题,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公司,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若是小规模的,能否差额缴纳增值税?开票能否差额开票?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相关税费问题。首先来确定一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企业都是适用“差额征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不允许开具差额发票。案例1: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济南甲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2019年7月份收到客户105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1、收到客户105000元借:应收账款 10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0002、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0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000 贷:银行存款 84000案例2: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济南甲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2019年7月份收到客户106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800元。1、收到客户106000元借:应收账款 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1、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48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4800 贷:银行存款 84800案例3:小规模纳税人济南甲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7月份收到客户103000元,其中属于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2400元。1、收到客户103000元借:应收账款 10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1、代发的工资薪金、代缴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824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 82400 贷:银行存款 82400提醒: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虽然是差额征收增值税,但是征收率不是5%,还是依照3%的征收率。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照收取的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作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第一大税种,每个企业都会涉及,重要性不言而喻,熟练掌握增值税的开具、申报、清卡认证等流程,才能真正掌握企业税务问题。增值税发票开具/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实训,带大家学习增值税全流程,全面掌握增值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管理会计视角下公司治理的四大方法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渐渐的进入我们的生活,政府扶持、国家大力推广、优惠政策这些关键词让我们对新能源汽车充满好奇心。2021年伊始,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了新举措。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吧~车辆购置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需要注意的是,购置新能源车的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车船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规定: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附件3。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一)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二)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4;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5;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6。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栏目,相关阅读:相关标签: 干货!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热点及操作指南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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