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代开南昌接待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辉通财税服务

代开南昌接待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所开票均可验|餐饮餐费|酒店住宿|广告费|技术服务费|会议发票—辉通财税服务

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初级会计和税务师考试科目相似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了6个年头,许多汇算清缴疑难问题已得到解决。但对于纳税人来说,却总会有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因此,针对纳税人在201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涉及成本的一些特殊事项,现在就相关的税务处理做一梳理和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1.企业高管境外考察费是否属于工会经费?根据《》(财建〔2006〕317号)的规定,高管境外考察费不能挤占职工教育经费。因此,高管境外考察费不能算在职工教育经费内。那么,是不是可以全额扣除或不能全额扣除呢?这主要看该境外考察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如果能够证明有关就可以全额扣除,否则视为个人支出不得扣除。法规依据:《》(财建〔2006〕317号)、(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2.雇主责任险可否在税前扣除?雇主责任险在保险的险种内属于财产保险,但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财务保险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雇主责任险虽非直接支付给员工,但是属于为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受雇的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而受意外,或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致残或死亡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因此该险种应属于商业保险,不能在税前扣除法规依据:(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3.只给部分员工缴纳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是否可以按标准税前扣除?根据《》(财税〔2009〕27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可以按标准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必须是全体员工都有的,只给部分员工缴纳不允许税前扣除。法规依据:《》(财税〔2009〕27号)。4.挂证人员(使用资质)的社保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如果企业给挂证人员缴纳社保,但不发工资,也不扣缴个税,挂证人员也不为公司工作,那么该人员不属于公司的职工,其已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法规依据:(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5.企业与另一企业发生合同纠纷,上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书要求对方开具发票,但对方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将法院判决书确认为合法有效凭证?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法院出具终止执行书,说明没有办法再取得发票,可以将法院判决书和终止执行书作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前扣除;二是如果法院未出具终止执行书,因为是否能取得发票还未确定,而税法需要确定性,需要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税前扣除金额。因此,没有法院终止执行书证明的,法院判决书不能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法规依据:(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 责任编辑:泥巴姐 如何减少企业涉税风险

        11、问: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未能在实际发生年度取得发票,在以后年度取得发票后,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未能在实际发生年度取得合法扣除凭据的,不得税前扣除。在以后纳税年度取得合法扣除凭据后,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相关年度税收待遇一致 企业可在实际取得合法凭据年度进行税前扣除,也可以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相关年度税收待遇不一致 税收待遇不一致包括企业在不同年度在税收优惠、亏损弥补等对应纳税额计算产生差异的情形。 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必须还原到该项业务实际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12、问:企业取得的财政专项拨款用途为 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 ,请问该部分投资额是否可以按规定抵免所得税应纳税额? 解答: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13、问:企业取得的 营改增 补贴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根据《》(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综上,企业取得的 营改增 补贴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4、问: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有哪些规定? 解答: (一)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时,发生的下列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度起,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支出也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5.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三)企业发生的下列研究开发费用不得税前加计扣除: 1.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之外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的折旧费、租赁费等; 2.非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以及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3.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 4.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 7.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且核算上划分不清的费用; 8.企业受托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支出; 9.企业取得财政专项拨款用于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 10.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 15、问:商业零售企业发生的零星失窃、过期、破损等存货损失如何在税前扣除?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对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出具损失情况分析报告。 二、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三、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应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四、以上规定适用于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16、问: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高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时,在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对计提折旧进行纳税调整? 解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高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应按照企业确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在汇算清缴时,不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7、问:查账征收企业改为核定征收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如何处理?以后年度如再转为查账征收,以前年度亏损能否继续弥补? 解答:企业由查账征收方式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在实行核定征收年度不得进行弥补。以后年度再转为查账征收方式的,可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不超过五年内进行结转弥补,但实行核定征收的年度应连续计算法定年限。 18、问: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 五险一金 能否在税前加计扣除? 解答:财税〔2013〕70号文件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企业为研发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如果符合财税〔2009〕27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是不属于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19、问: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能否弥补以前年度应税项目的亏损? 解答:根据国税函〔2010〕14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 20、问:企业之间发生的违约金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解答:企业违反经济合同约定而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泥巴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答集锦(三)

              论文提要:精细营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出现的一种新理念,超市作为一种新的商业形式,其促销手段、环境布置、个性服务等均有许多值得探讨商榷的地方。 所谓精细营销,就是产品销售过程中,以、超的产品进入市场,又以 精雕细刻 的销售服务赢得消费者,在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商品同质性和服务同质性越来越明显、市场竞争的焦点向服务上越来越集中而出现的一种现代营销新理念。 超市作为一种新的商业形式,正在我国广为流行。不管是世界巨头沃尔马、家乐福,还是国内的京客隆、保龙仓 在大赚了一通之后却发现中国的消费者越来越难 伺候 了,不仅客流量逐渐下降,而且消费者的牢骚、不满越来越多。这是因为中国的消费者在经历了最初的惊喜、浮躁之后,对超市的经营管理与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超市的粗放经营正在经受一场来自消费者 精细化营销 需求的大考验。 本文结合消费者所反映的超市经营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就超市经营中如何贯彻精细营销谈几点浅见。 一、残缺美与超市商品陈列 商品陈列作为商业零售企业的一种营销方式,在美化环境、促进商品销售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 超市 的商品陈列却在观念、方式方法上有违营销的核心宗旨,主要表现为:过于整齐、美观,以致消费者 不忍下手 去 破坏她的美 。 商品陈列创造美,但美的目的是适应、满足和积极地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从而有利于其做出购买决策,实施购买行为。整齐划一是一种美,但美的单调、美的机械,极易使消费者在 适应 之后变得麻木,从而读不出其美,品不出其味。其实,残缺也是一种美,著名的维纳斯雕像就美在残缺�?凸鄣亟�,商品陈列也应该有另一种美,那就是残缺的美。这不仅能调整消费者的购物节奏、购物情绪,更主要的是能够促进商品的销售。因为 残缺 能使消费者产生一种错觉:即这类商品是畅销商品,是大多数人喜欢的商品,是不错的商品。而陈列整齐的商品,特别是一些新产品,也会给人一种错觉,但却是一种 无人问津 的错觉。面对 残缺 ,面对其他人的 青睐 而残缺的商品,从众心理会使人们下定决心并赶紧去 拿下 。而面对 无人问津 的商品,又有多少人犹豫、彷徨,企业又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市场机会呢? 二、众里寻她千百度 信步超市,但见熙熙攘攘的顾客,忙忙碌碌的理货员,整整齐齐的货架,丰丰富富的商品,忽有 疑难杂问 ,却难以寻觅排忧解难、传道解惑之人。已故台塑集团董事长王永庆在忆及成功之道时说过这样一些细节鲜明、发人深省的话:我父亲告贷了200元钱供我在嘉义开一家米店。卖米的时候,我用心盘算每家客户的耗用量,如果一家十口人,每一个月大约需要二十公斤米,五口之家就是十公斤。我按照这个数字设定标准,如果十口的人家一次叫了二十公斤米,我就等约摸一个月后,估计他们差不多缺米了,主动地将米送到顾客府上。若是一次只叫十公斤,则过半个月,我就要向他招揽生意了。由于当年叫米不像今天可以用电话联络,得靠人跑腿吩咐,相当不便,我这样 服务到家 的计划,带给顾客莫大的惊喜,顾客欣赏我的设想周到,决不会转向别家米店叫米。 某超市在优秀服务员的评比工作中出现了一桩怪事,某收银员连续多年获得顾客的好评,总分一直名列第一。究竟是什么原因?经过调查,人们不禁为事件的真相大吃一惊 原来,该收银员不仅服务热情周到,技术熟练,更重要的是,在为顾客找零钱时,她总是把钱箱里最新的钞票找给顾客。 王永庆在当时也许不知道什么是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也不知道什么是 一对一 个性化服务,但他的成功,他在服务细节上的所作所为,不仅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而且也为我们今天提出 精细化营销 给予了重要的启发,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例证;收银员的成功也绝非偶然,它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反映了 精细营销 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能性。 现代市场营销学研究表明,消费品市场上的购买者多为非专家购买型,即消费者大多缺乏商品知识和市场知识。徜徉于丰富的商品世界之中,眼花缭乱之际,如有疑问,找谁解答真的很成问题。旧时的商业形式虽有柜台相隔,但一问一答,亦颇多人情,颇多畅快,颇多明白。为了更有效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比竞争者提供更有效、更全面、更富有个性的服务,促进商品销售,超市可在相应柜组根据实际需要,为 无知的 消费者配上足够的导购员,配上相应的 商品博士 效果会更好。 三、想说爱你不容易 超市作为当前主要的商业形式,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企业带来不菲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套用一句歌词来说就是:想说爱你不容易。第一,空气污浊。超市大多是中央空调,门户相对较紧,陈列的各种商品会发出各种不同的气味,加之消费者众多,使得一些超市的空气质量很成问题。这不仅不利于超市员工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会减少消费者滞留的时间,减少消费者的随机购买几率,降低企业经济效益。第二,过于拥挤�?苁刍醯某�,寸土寸金,许多超市的货柜之间距离较近,有的超市甚至在通道中间也摆上了摊位。过于拥挤的环境非常不利于消费者的选购,影响企业效益;容易使消费者、员工产生烦躁的情绪,造成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员工之间不必要的矛盾或冲突,影响企业形象;不利于企业对销售现场的监控,容易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从而增加企业成本。第三,购物容易交款难。一方面各大超市普遍存在着排队交款的现象,令消费者牢骚满腹,怨声载道;另一方面没有一个好脑袋或没带计算器的消费者往往在交款时遭遇尴尬:钱不够。第四,收银员公然贪污。超市收银员在收银时 四舍五入 ,公然违法贪污应该找给顾客的零钱,而在机打的小票上却赫然表明 已找零 这些零钱进入收银员个人的腰包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种以损害消费者权益,败坏企业形象为代价来谋求一己之私利的行为在很多超时仍在上演着。顾客想争回自己的利益,但为几分钱而 嚼情 ,不值得,但心里很是恼火,除了 口出不逊 ,向其他消费者传递消极信息之外,只好 敬而远之 了。第五,特殊需求得不到满足。犯了烟瘾无 地方 解决、要 方便 时却不方便、想尝尝之后再决定购买与否却断然不行、走累了歇歇脚却没地方等等,也只好与超市说 bay,bay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竞争的焦点更日益集中在服务上。如果能够不断改进服务中的不足,积极推出别具特色的、富有个性的精细服务,对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效益都是大有好处的。如根据客流量的大小播放不同音量和节奏的音乐;为带孩子的顾客设置孩童 存放处 ;为烟瘾大的人士设置 吸烟区 ;为走累了的顾客设置休息座椅;为老年消费者或有残障的人士准备轮椅、全程陪购人员;为其他有特殊需要的消费者配上特殊服务工具和服务人员;不要为了追求所谓的 整齐 而随意把消费者的自行车搬到距原存放地较远的地方,以免消费者因一时找不到自行车而着急,等等。 实践证明,重视小事, 精耕细作 ,方能成就大事。请记住,当你比竞争者更有效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的时候,你一定能获得比竞争者更多的 货币选票 。 参考文献: [1]顾文钧,超市经营中的问题与对策[J],上海商业,1999.2. [2]董雨虹,超市经营:想对你说点心里话[J],中国商贸,2000.5. [3]宋传联,对长春市超市经营的几点意见与建议[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 【】 责任编辑:lcl 从经济人类学角度分析民族品牌及其经济价值

              更多相关

            1.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是什么
            2. 旅游业市场营销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3. 企业购入汽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要把握三点
            4. 会计实务_会计学习内容详解第一百六十一页详情
            5. 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有哪些?
            6. 收到退回的社保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7. 转账支票如果填写错了怎么办?
            8. 发票作废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9. 职工薪酬归集与分配如何写会计分录?
            10. 代理记账公司都做什么?代理记账的工作内容
            11. 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有哪些?
            12. 关于我们 |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 | 086-6631789 传真 | 086-6631788
              地址 | 虹口区花园路00弄嘉和视野大厦1号楼110A室
              沪ICP备610800DA3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辉通财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