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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销售商品收到货款时怎么做账?

    问:国有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是否仍受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工资数额的限制?答:按照《》(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的规定,国有性质企业发生的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费用中已确认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计入本企业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责任编辑:泥巴姐 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及深圳市国税局相关通知要求,现将通用定额发票使用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关于明确通用定额发票使用过渡期的问题 根据《深圳市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发票)2016年第1号--关于做好 营改增 试点发票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起征点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及新开业纳税人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原则上应一律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过渡期内也可申请领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 ,该 过渡期 是指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过渡期后,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继续选择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其他纳税人,2017年1月1日后原则上不得再领用通用定额发票;已领用的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缴销(验旧)完毕。 关于通用定额发票的票种核定批量调整方案 起征点以下试点纳税人可继续选择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月领用额不得超过起征点;已有通用定额发票票种的起征点以下纳税人(2016年第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2017年1月1日起,市局统一将其通用定额发票票种核定月领用额调整为3万元。 其他纳税人的通用定额发票票种将由市局统一取消,满足通用定额发票使用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关于确保纳税人发票使用平稳过渡的温馨提示 1.起征点以上的纳税人2017年1月1日后原则上不得再领用通用定额发票;已领用的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缴销(验旧)完毕。 为避免停用定额发票后无发票使用的情况出现,请纳税人尽快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发行等事宜。 2.起征点以上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符合要求的纳税人,2017年1月1日起可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通用定额发票票种核定。 3.自2017年1月1日起,起征点以下纳税人使用通用定额发票的,通用定额发票月领用额最高为3万元。【】 责任编辑:zx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宁波:保险业增值税电子发票全面上线

              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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