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 现将(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部署落实 各基层局要认真组织学习《规程》。要结合本单位岗责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减免税管理、纳税评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档案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逐条对照完善。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规程》贯彻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辅导 各基层局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规程》及资源税相关政策,针对《规程》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指导纳税人按《规程》及资源税相关政策正确申报缴纳资源税。 三、加强部门协作,堵塞征管漏洞 各基层局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开展资源税风险管理工作,对风险点进行识别、预警、监控。要加强数据比对,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掌握纳税人地热、黏土等资源的用量,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征管质量。 《规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税政一处)反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上海关于进一步开展网上办理划缴税款三方协议的通知
国家近年来对小额贷款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越来愈多,也是国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种鼓励,下面带着大家一起总结归纳一下这些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所得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过以上的归纳总结,相信你对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小额贷款的税收优惠有了一个了解,财税知识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一个知识体系,才能在财务工作中游刃有余。 好多学员尤其是大学应届毕业生担心自己没有实务经验,害怕自己无法被中意的公司录取。在这里我想说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加入,系统学习财税知识、技能,弥补实操短板,博得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从此职场之路顺风顺水!机会就在眼前!匹配岗位:资金管理会计、资产管理会计、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等,目标薪资:8000元+相关推荐: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泥巴姐 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 免征额调至5000元
2、涉税提醒: (1)只是提取了福利费但是没有实际发生,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2)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后,将原来的按计税工资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改为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3)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4)福利费的支付应当凭据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否则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特别提醒:对于企业发放职工的个人福利性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业务二:计提应付股利 1、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提取应付股利 20万元 贷:应付股利-股东王某 20万元 2、涉税提醒: (1)若是只提取了股东王某的分红所得,但是没有依代扣20%的个税,存在个税的涉税风险;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个人所得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以下简称国税函[1997]656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按这一判定,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4)特别提醒: 年度终了利润分配的时候计提了应付股利,不要忘记代扣个人股东的个税。 业务三:计提工资薪金 1、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工资 20万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万元 2、涉税提醒: (1)若当年只是提取工资但是一直没有实际发放的,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3)特别提醒:会计人员做的工资表上的人员一定要进行全员全额个税的纳税申报。(作者:郝守勇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延伸阅读:【】 责任编辑:黑豆 9个涉税申报的时间点 财会人员必须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