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周转材料属于什么会计科目?附相关账务处理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号)工作要求,我省将逐步上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样式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缴款书定义 电子缴款书是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依规开具的、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有缴款通知和收款收据功能。 二、电子缴款书上线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将在2022年8月开启电子缴款书上线工作,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实现电子缴款书全省全面上线工作(不含深圳市)。 在电子缴款书全省全面上线前,电子缴款书和广东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行使用,已上线电子缴款书的执收单位可按缴款人需求提供电子缴款书纸质件打印服务。 三、电子缴款书使用管理 执收单位上线电子缴款书前,缴款人使用原缴款通知书进行缴费并在缴费后获取广东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执收单位上线电子缴款书后,缴款人使用电子缴款书进行缴费和报销、入账等,具体流程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费端)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 (一)电子缴款书缴费。缴款人业务办理和缴费流程不变,可以通过PC端、手机端、扫码和线下等方式完成电子缴款书的缴费操作。 (二)电子缴款书获取、查验。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为缴款人提供电子缴款书获取、查验服务。 (三)咨询渠道。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网站为缴款人提供二维码扫码留言咨询、即时通讯咨询、电子邮箱留言咨询(gdfsgongzhong@)和电话咨询(020-37162800,12345热线)等咨询渠道。 (四)电子缴款书报销、入账和归档。执收单位和缴款人可凭电子缴款书进行报销、入账和归档等财务处理。 特此公告。相关附件: 广东省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式样 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费端)用户操作手册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峡缇车缟套酆鲜匝榍闶鄢隹诨跷锩馑肮芾戆旆�
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毛利率调整如下。 一、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按3%执行;其他开发项目根据所属区域,按8%至20%执行(具体执行标准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1月22日 关于《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的解读 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随之发生变化,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计税毛利率重新测算的基础上,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授权,制定本《公告》。 二、适用范围 《公告》适用于在四川省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 三、主要内容 《公告》根据开发项目的类型,分别适用计税毛利率。其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按总局规定的下限确定,其他开发项目根据所属区域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并以附件的方式进行明细列示。 四、施行时间 《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税收征管方式,2019年度汇算清缴仍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执行。 【】 责任编辑:qzz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线上办理
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企业在人才培养上下足了功夫。而实际上,可别小看职工教育培训,它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不过好消息是,国家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诚意满满,充分给予税收支持。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的那些事吧!1.扣除比例根据 财税〔2018〕51号 文,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扣除基数如何确定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3.特定行业允许全额扣除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情形汇总如下:针对网上纳税申报的各类问题,网�?纬�,6节课:发票入门、申领、开具、审核、认证、抵扣、风险应对全盘实操,相关推荐: 财政部发文: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