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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新年已至,新一轮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也即将来到~下面网校带您一起学习,看看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和规定有哪些呢?一、据实扣除据实扣除解释说明特殊情况依据文件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五险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5%,准予扣除。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财税〔2009〕27号劳动保护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扶贫捐赠支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防疫捐赠支出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二、限额扣除限额扣除解释说明特殊情况依据文件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2.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据实扣除。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4.财税〔2012〕27号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财税〔2020〕43号保险企业手续费佣金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费用扣除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又要开始为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做准备了,还傻傻搞不懂什么是汇算清缴吗?什么调增?什么需要调减?什么可以扣除?优惠怎么享受?37张表怎么具体填写?正保会计网校推出决战2021年度汇算清缴专题培训,报名后即可学习核心内容,一课搞定汇算清缴前瞻筹备、政策定位、优惠申请、报表填写。更多资讯:更多推荐: “年终奖”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赶紧收藏!

    问: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可以按季申报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相关推荐: 财税问答:知识产权投资入股 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两年来,由于企业财务制度的变化和《》的实施,职工福利费的涉税处理政策变动较大。 政策调整情况 自2007年开始,财政部先后下发了《》(财企[2007]48号)、《》(财企〔2008〕34号),对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调整,要求2007年起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同时对于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为赤字或结余的处理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次政策的调整,主要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企业正常的福利费开支与过去相比大幅下降,以前应付福利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许多企业的应付福利费出现了大量余额,而应付福利费的计提又有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大量的应付福利费余额形成了对职工的负债,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取消了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第四十条中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改变了之前《》中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在这一点上与会计规定保持了一致,只是在执行的时间上有差异。 税务处理的过渡衔接 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需注意的是,税收上认可的 职工福利费余额 与会计账务中 职工福利费余额 并不一致,此外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并不一定等于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要先冲减 职工福利费余额 。在2008年以前,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是 计算扣除 ,并不需要以企业在会计处理中预提应付职工福利费为前提,也不需要实际使用,但对于 职工福利费余额 的使用必须是在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内。上述税务处理的规定针对的仅是内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 职工福利费余额的确定 在职工福利费政策变动衔接中,2007年底税收口径的 职工福利费余额 确定至关重要,但这个余额的确定并不容易。在计算方法上,比较简便易行的公式是:职工福利费余额=历年来允许税前扣除且已申报的职工福利费总额-历年来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总额。 对于会计上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要作纳税调增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理解为应当由企业的税后利润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当纳税人税前实际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小于税前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的情况时,基于纳税申报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当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表及申报数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申报数据不实,应当通过必要的程序,首先对申报数据不实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纳税申报表的数据进行调整,然后依照调整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如果纳税人发现税前实际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小于税前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的情况时,可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查实认可后,对于以前年度多缴的税款予以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按调整后的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计算职工福利费余额。 责任编辑:冠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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