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西藏:首月网上纳税申报用户增幅明显
企业新开办,财税该怎样处理呢?快来看一看吧!一、新成立公司涉及哪些会计科目?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单据进行设置:收款单据:现金、银行存款、实收资本、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付款单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销售费用入库单:固定资产、原材料、应付账款出库单: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二、筹建期和开办费: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期间费用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三、筹建期举例-保险公司的设立1、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2、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3、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4、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5、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四、企业筹建期如何确定?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目前主要有三种说法,分别是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开始投入生产经营之日。结合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具体把握。五、筹建期间增值税发票如何抵扣?有些情况下,企业在筹建期间未能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中存在一段时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状态,导致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在抵扣进项税额时遇到障碍。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六、筹建期间费用如何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七、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学懂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红利,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推荐内容 职工福利费用财税处理
税务总局税务局 财政厅 商务厅 兰州海关关于发布《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税务局 财政厅 商务厅 兰州海关2021年第3号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理,税务总局税务局、财政厅、商务厅、兰州海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特此公告。税务总局税务局 财政厅 商务厅 兰州海关2021年8月27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范围内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办法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第四条 各级财政、税务、商务和海关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第五条 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应在取得海关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后,提供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第六条 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之前出口的零售货物,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后,可以按规定申报免税。第七条 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规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第八条 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零售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申报(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首月),并将有关出口凭证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第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申报的免税零售出口货物的管理。第十条 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免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对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税务总局税务局、财政厅、商务厅、兰州海关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税务局 财政厅 商务厅 兰州海关关于发布〈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17号)同时废止。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深圳市明确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
编者按:个税免征额是常遭人诟病的话题,免征额到底定多少合适呢?这个问题如果征求我的意见,我希望免征额能随物价变动。个税的改革方向,我觉得有两点应该要明确:第一,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大的方向;第二,考虑到家庭的生活负担,而不是一刀切的去确定免征额。 说起个税,大家普遍觉得这是一个心酸的话题�:芏喙ば阶�,一直都有个感觉:自己挣得不多,但个税交得不少。总是期待着,什么时候个税的免征额能再调高一些,让自己个税能再少交一点。 从过去十余年的进程来看,个税的免征额调整过三次。最开始个税的免征额定的是月收入800元,第一次从800元调到了1600元,第二次从1600元调到2000元,第三次从2000元调到了现在的3500元。即便是调到了3500元,在刚调的那一刻,依旧有很多人觉得,免征额还是太低了。现在呢,觉得低的人就更多了。 个税的免征额到底定多少合适呢?这个问题如果征求我个人的意见,我的回答是,免征额是我每个月的工资数最好。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么定了,我就可以一分钱个税都不用交,纳税人的荣誉感我宁愿不要。估计这样的想法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心理。显然这种心理是不符合立法的精神的,也就只能作为一个笑谈。 多数的工薪族对个税免征额都有些微词,每个人都能对个税免征额说出几点看法。我归纳了一下,这些看法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地区经济存在差异 我们不能否定,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这种不均衡对个人收入的影响非常之大。在北京一个月挣10000元的工资,这个工资水平,连中上都达不到,10000元的月工资,在北京想有一个体面的生活是非常困难的。但如果在西部挣10000元的月工资,就算是高收入了。所以有很多人提出,个税的免征额,不能一刀切。一线城市,二线城市,三线城市,以及其他偏远的地区应该要分开来确定。 2、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理论上更能体现出公平。如果一家子就一个人工作,和一家子两口子都工作,这对家庭生活的水平,生活的质量影响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现在提出的个税征收改革,方向就是由以个人为单位征收过渡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3、考虑个人生活负担 特别是一些重大方面的生活负担没有考虑。譬如,现在的年轻人普遍都说自己是房奴,房贷不是一个小数字,在北京要买一套房,每个月要月供七八千元。还有,有一些年轻人是从农村打拼到城市里来的,父母没有退休工资的,还有赡养老人的经济支出。再譬如,现在放开了二胎。生一个孩子和生两个孩子, 家庭的支出负�?隙ㄊ遣灰谎�。多生一个孩子,平均一个月可能就要多支出数千元。这些因素如果不考虑到个税的免征额里面去,对经济负担较重的家庭是不公平的。 4、考虑通胀的因素 个人免征额在立法确定后,短期内就不会随意更改了。不变的免征额会与每年的物价上涨形成矛盾。免征额没有变,可是每年的物价都在上涨。工资呢,不见得随时能上涨。在这个时候,受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税后的钱的实际购买力是下降的。 从以上四方面,我们大致判断,简单地确定个税免征额一个数,解决不了个税征收的巨大争议。应该怎么样做,个税的改革方向,我觉得有两点应该要明确:第一,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我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大的方向;第二,考虑到家庭的生活负担,而不是一刀切的去确定免征额。(作者:袁国辉 经授权,尊重原创,来源:指尖上的会计)【】 责任编辑:泥巴姐 27项费用税前扣除问题有回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