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中级会计师在东北好找工作吗
论文关键词:人力资源开发 技术教育 借鉴 论文摘要:本文对世界最为典型的三个发达国家的人力资源开发现状进行研究,从中探求可供借鉴的经验,这对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都有很重大的意义。 目前,各国都已经认识到国际竞争的核心将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的竞争又归结为人才资源的竞争,因此如何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将成为世界各国未来发展战略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本文以美国、德国、瑞士三个国家为例进行分析,虽然各国的具体做法不同,但是都为我们提供了改革的思路。 一、美国 美国虽然物质资源很丰富,但是人力资源同样受到很大的重视,可以说美国之所以成为一个科技强国,与其高度重视国民教育、人才引进分不开的。 (一)对教育和人才培训高度重视。美国政府对正规教育的重视主要体现在:增加教育投资,由地方和州政府、联邦政府共同出资,建立完善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提高教师待遇,增加入学人数;采取奖励和激励措施,提高教学质量等。除了重视正规教育外,美国还相当重视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企业也尽可能为学员学习提供服务。在教学设备、环境及学习资料方面充分满足学员的需求,在师资上,主要由雇用机构或专业协会资助。 (二)采用各种手段吸收和开发人才。由于科技人才是人力资源中的高级人才,美国特别重视科技人才的开发,采取了很多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有:制定一系列十分完整、特殊的灵活政策,以引进国外杰出科技人才,使美国兼容并蓄了世界各国的优秀人才。 (三)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和制度较完善。美国完善的创业制度、风险投资制度、资本市场制度和移民政策等不仅使美国本土的人力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并且使美国成功地利用了各国的人才,以至于有 全世界为美国培养人才 这样一种说法。 二、德国 德国的企业非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认为对人才培养、培训的投资就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德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其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操作严格规范的技术工人。其人力资源开发体现在创办有特色的学�:椭耙蹬嘌瞪�。 (一)推行双轨制职业教育。德国在20世纪六十年代对教育进行了全面改革。在教育改革中,大力调整教育结构,在初中阶段就开始分流。德国的中学分为国民普通中学、实验中学和文理中学三类。80%以上的学生上实验中学和普通中学,只有20%的学生上文理中学,将来准备上大学。实验中学注重实践课教学,以传授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为核心。普通中学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为主,开设劳工理论课、劳动技能课,注重理论的实际运用和技术的规范操作。德国创办了双轨制职业教育,把理论与实践、学校与企业联系起来,以企业的操作为主。高等专科学校已占大学的一半左右,学校50%的毕业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工作,为德国企业培养了大批的一线技术人才。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全部教育的核心,全社会形成了全民培训意识,不经过培训是不能上岗工作的。 (二)有特色的企业人才培训。德国的人力资源开发尤其重视职业培训,这在世界上也是颇具特色的。企业一般对员工要进行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还要进行严格的考核,企业内部都设有职业培训部。德国企业界还办有进修学院,企业设有各种讲座及训练班,这些培训主要是为了适应各种 升职培训 和 改行进修 的需要。此外,德国的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发展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德国,行业协会是以地区划分的,凡在某一区域的企业、商会、个体经营者或工商企业界的法人单位,都必须参加本地区相应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接受企业和学徒就培训所提出的咨询,并协调学校与企业在教学安排上的矛盾。 (三)企业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和人才的吸收利用。德国企业认识到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所以德国企业十分重视这方面的投资。此外,德国企业在吸引人才、选用人才、人才评价及人才竞争机制方面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四)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中的立法问题。德国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制定的法律主要有 劳动促进法 、 职业教育法 、 职业教育促进法 、 社会福利法 等。完善的法律体系,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有法可依,提高了人力资源开发的效率,加强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稳定性。 (五)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德国在人力资源开发中特别重视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以此促进社会安定,又为失业者提供就业培训,提高失业队伍的素质。德国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有效开发人力资源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瑞士 由于瑞士除了水资源以外,几乎没有可资利用的资源,因而瑞士人注重科技创新,加大自主创新和科技研发投入,开发出耗费材料少、有独创性的高、精、尖、特产品,通过高附加值出口获利。瑞典政府每年投入的科研费用高达上百亿瑞士法郎,企业的研发投资远远高于政府。按人均计算,瑞士是世界科研投入强度最高的国家。他们还特别注重智力投入和职业教育,700多万人口的瑞士,培养出了2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尤其是职业教育独树一帜,为瑞典科技创新成果投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加大教育投入,增加国民受教育的机会。瑞士的教育经费,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了将近90%,占地方政府预算的25%以上,而联邦政府仅承担了将近10%,但也占联邦政府预算的10%左右。瑞士全力经营公立学校,允许办私立学校,但不准私立学校沦为贵族学校,瑞士采取措施让适龄儿童都能在免费但是办得很好的公立学校学习。同时,根据形势需要加以调整,延长义务教育时间,扩大职业学校、技术学�:透叩妊5拇胧�,使条件相对差一些的地区的人受教育的机会增加。 (二)独特的教育体制,适应了社会需求。瑞士的教育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小学和初中时强制性教育,即义务教育,保证瑞士基本上消除文盲。之后,是否继续求学看学生家长的意愿。绝大部分的初中毕业生都选择当学徒或上职业学校,以便日后从事一种有一技之长的职业,使学有所用。 (三)用法律来保障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法》和《职业进修法》都要求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在职工人要业余深造。《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政府、企业、各种行业、职业协会以及工会都要参与职业教育的实施,各司其职同时密切合作。瑞士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依法治教,保证职业教育良好地发展。 目前,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困难有以下几点:一是人口过剩与人才贫乏并存的矛盾。我国的人口已经达到了13亿,但是人口过剩的同时将伴随着人才的缺乏,我国只能算是人口资源大国,而非人力资源大国,劳动力供求不均衡,从而会产生一系列问题;二是人力资源投资收益特别是教育投资收益较低。长期以来,我国对人力资源投资相对重视,但由于受传统体制的束缚,人力资源开发部门长期存在的脱离经济、脱离生产、自我循环、自我服务的倾向一直得不到根本纠正,教育培训结构严重背离经济结构,社会急需的职业技能教育和相应的管理与操作水平尚未确立,使得我国人力资源教育投资方向与经济发展的要求发生偏差,人力资源的培养教育与现实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导致了人力资源投资的低效率,并进一步导致了现实各级各类专业技能人员严重短缺,无法支持深层次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无法满足企业提高经济效率的要求。而与上述状况并存的是许多大中专生,甚至一些研究生毕业后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针对我国人力资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效开发我国的人力资源,首先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人力资源开发中的成功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校基础教育,转变教育观念,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目前,全国已有近80%的县普及了小学教育,多数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农村普及了初中教育。但是,在部分地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还比较低,学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因此,普及教育的任务仍是十分艰巨的。要切实解决辍学问题,堵住新文盲的产生。 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发达国家十分重视职业技术教育,比如德国的中学毕业生中有30%上大学深造,70%进职业学校学习,职业技术教育为各行各业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技术工人。近几年,我国职业教育趋于低潮。许多中、高等学校盲目提升办学层次,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本科升硕博,由于受这种思潮的影响,我国许多职业学校跟着盲目升级,导致了技能型人才明显减少,理论型人才过剩。目前,国内企业技术性人才短缺问题一直未得到改善,产业技术工人青黄不接,高级技术人才更是凤毛麟角,这与我国教育界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技能方面的培养有关。职业教育学校生源不足,投入不足,设备简陋,办学质量不高。要使我国职业教育摆脱目前困境,首先应从政策上入手,尽快改变轻视职业教育的倾向,只有政策到位了,职业教育的地位得到提高,各级财政和社会投入增多,教育水平才能随之提高。其次,在教育模式上,我国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比较单一,与企业合作不多,资源不能有效共享。我们可借用德国的职业教育模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洋为中用 ,走校企联合的路子,实行资源互补,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二)为人力资源开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的实行和教育的公平。从总体上讲,中国对教育的投入是不足的。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同时实行城市和农村一体化的教育政策,提高国民素质。同时,政府也要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做到教育公平。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有更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走进城市,我们已经保证他们的子女和城市人一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人力资源开发创造一个较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情况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是紧密相关的。经济发展速度较高,可以解决更多人的就业问题,同时也可以增加教育和科技的投入等,而人力资源开发反过来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发展。 3、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国外多是把人力资源开发活动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人力资源的开发受到法律的强制和保护。另外,国外关于人力资源开发的立法注重动态性,做到了与时代相结合,即根据不同时代的变化,对法律条文进行调整和修改,且不断补充新的内容,使这些立法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我国应借鉴国外有关人力资源开发立法方面取得的经验,加快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立法工作。除了我国已公布实施的《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外,我国还应尽快制定具有时代特征的其他法律,使我国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加强,从而更好地开发我国的人力资源,使人力资源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制定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和吸引外国人才的特殊政策。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真正完整、健全的海外学子回国的管理办法,并且缺乏较好的运作机制和机构与留学人员进行沟通。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上,我国应该更多地向发达国家特别是向美国学习,吸取其经验教训,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吸引人才的政策,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有更多优秀人才的支撑。 参考文献: [1]彭剑锋.聚焦中国人才市场:基本问题与矛盾[J].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2003.3. [2]蒋攀.留住人才战略[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0.3. [3]吴照云.管理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 【】 责任编辑:老A 工作分析中的员工恐惧及应对策略
摘 要: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重流转,轻持有,税制不统一,立法层次低、征税范围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在立足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合并税种,下放管理权限,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等,尽快完善税制,缓解社会矛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税制;改革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10余类。随着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在矛盾,不同税种之间也存在冲突。这不适应当前人们已购有较多较高价位住宅,需要进行有区别的财产占有关系的税收再分配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适应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房地产供需关系及其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重流转,轻持有房地产持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流通环节,多个税种同时课征。着重对营业性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征税,如个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不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征房产税,这相当于给了土地持有者无息贷款,只要未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这样做实际上鼓励了土地持有,助长了土地投机,导致了高房价与高空置率的存在。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止2007年4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7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亿平方米,全国空置率超过25%,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一边是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边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买不起房子,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已到了需要严重关注的时候了。 (二)税制不统一,内外两套有违公平内企及华籍居民适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外企和外籍人士适用土地使用费和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城市房地产税。这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税负不公,不利于统一市场的构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培育发展。 (三)税收立法层次低,征税依据不太充分按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但我们现行的企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级次较低。 (四)征税范围窄,财政功能不强房产税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房地产税范围过窄,税基偏小,收入不高,也使其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五)税、费不清,费高于税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的所有税收,约占建设成本的9%;而如配套费等各类规费却达到41%.(六)配套制度不健全,税收征管难度大考虑到将来的税制改革,需要进行财产评估的税种和数量会很多,而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业起步较晚,既不规范也不成熟。房产评估制度作为房地产税收的主要辅助手段还很不健全,目前还无法帮助实现房地产税收的顺利征收。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采取 一清,二转,三改,四留 的办法,即对现行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种进行整合,清理取缔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税种,合并税基重叠或有紧密关联的税种;将流转环节过重的税收负担转移到房地产持有阶段;把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属于税收性质,且便于税收征管的收费,改为征税;对符合国际通行作法,又属必要的少量规费,继续规范化保留。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产税,简化税制;提升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扩大税基,公平税负;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等配套措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设想 (一)合并税种,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或不动产税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以及属于税收性质的其他收费,合并为全国统一的物业税。既包括房屋、土地,又包括难以算作房屋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我国物业税的主要设想如下:1.扩大征收范围,确定征免界限。要改变房地产税收重流转,轻持有的现状,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扩大不动产的征收范围,取消那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减免。一是取消个人所有非营业性住房免税的规定,初期可把征税范围只限制在非普通住房,特别是对占用土地资源多,拥有住房面积大的豪宅、别墅等高档房实行高税率,而对占土地资源少、拥有住房面积小的低收入阶层给予税收减免政策。这样可改变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过低,就多买多占的现状。这笔税款应专项使用,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可作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购房或住房租金补贴,这样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抑制目前我国逐渐拉大的收入差距,控制收入分配中的 马太效应 ,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二是取消对事业单位有关免税的规定,把非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地用房纳入征税范围。三是把农村的工商营业用房和高标准住房纳入征税范围。 2.对房产税以评估市场价作为计税依据。现行房产税一是从价计征,是以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 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二是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这很不合理,按历史成本价余值征收,使得税收收入与房地产价值背离,国家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还将承担通货膨胀损失;从租计征的则对其实际租金难以把握,且对经营行为征税与营业税有交叉;而且对同一宗房地产按从租计征与从价计征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出的税额相差很大。 3.对土地使用税应按类型和用途分别制定税率。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分地区按单位面积实行固定税额的办法,一是国家不能及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二是税率过低,且不同等级土地之间的税额差距太小,体现不了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对促使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城乡结合部难以区分,分设在城乡的企业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也会产生税负差别;四是部分减免税规定,过多地照顾了纳税困难企业,不利于一些占地面积大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影响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对此可借鉴国际通行作法,对个人住房按类型、经过评估的市场价格采用三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制。 4.全国税率应有弹性。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全国不宜采用统一税率�?缮枇⒁桓龅钥刂魄�,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在许可的范围内选择适用的税率。 (二)提高立法级次,下放管理权限中央制定物业税的基本法,对税法要素做原则性规定,而由省级立法机关或政府制定细则,明确具体征收范围、税目税率、减免优惠、实施办法及其征收管理等,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央的税制统一,而且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把物业税培育成为县市级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三)开征不动产闲置税目前,土地、房屋资源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和购而不用的情况,有的地方政府还征用大片土地,等待招商引资时高价出让。国内有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总量,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过50%,占压资金超过2 500亿元。而我国商品房开发商大多以银行贷款为主,房子销售不出去,必将威胁金融业的良性运行。为制止这种坐享房地产自然增值带来的收益的行为,打击囤积居奇,抑制非理性投资,制止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需要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开征不动产闲置税。这样可大大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地产投机,避免任何因房地产泡沫给国家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一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房地产各方面情况,找准征税目标。二是建立和完善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的价格评估体系。三是注意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其他税制之间的协调。房地产税制的变动,将关系到有关房地产业的多项税收和收费,因此,要把该项改革和整体税制完善结合起来,处理好相关税种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李明会。房地产税改的难点、步骤及深层次问题综述[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7(1)。 [2] 周祖德。构建和谐税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2005(6)。责任编辑:三皮 个人所得税公平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问:企业享受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100%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根据《》(财税〔2009〕70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责任编辑:泥巴姐 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研发费用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