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代开滨州设计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辉通财税服务

代开滨州设计费发票【开票点击进入】所开票均可验|餐饮餐费|酒店住宿|广告费|技术服务费|会议发票—辉通财税服务

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零售商业员工心理契约的管理

        房地产企业生产的产品比较特殊,它的销售往往是在产品未完工前就已经开始进行。由于开发产品的制造过程又不是以纳税年度为周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能保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时已实现的销售收入都属于完工产品,往往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占有一定比例。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不仅需要对象的收入已实现,而且还需要对象的成本费用项目能够全部准确核算出来。而未完工开发产品在纳税年度结束时,只有预售收入,其成本费用项目仍然不能够归集全,也不能够准确核算出来,因此,纳税年度结束时,仍未完工的开发产品在当年度内预缴的所得税,不能参加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举例说明,A房地产开发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账面共有2780万元的未完工开发产品预售收入,虽然在各笔预售收入在发生的当期已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时,预售收入2780万元还不能参加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其预售收入不作有关费用扣除基数 《》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取得的开发产品收入才可确认为销售收入。因此,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另有规定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基数,只有等到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时,才能将其作为计算基数。如上例A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未完工开发产品预售收入2780万元,不得作为有关费用的扣除基数。 年终仍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允许在缴纳当年扣除 年终仍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虽然已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其预售收入并不能算做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根据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遵循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年终仍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不属于当年的费用,不应该在缴纳的当年扣除,其扣除时间应在开发产品的实际完工年度。 预计毛利额不能在汇算清缴期调整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对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规定,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这与《》(国税函〔2008〕299号)规定的预计利润率相比,同等地域降低了5个百分点(经济适用房等项目除外)。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特别注意,因预计计税毛利率变动,2008年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计毛利额,只能在开发产品完工后进行调整,不允许在汇算清缴期调整。例如,盛亚地产公司2008年10月10日开始预售新开发的位于白城市郊的樱香园高档住宅,2008年累计实现预售收入3800万元。预计该项目将在2009年9月竣工。按照国税函〔2008〕299号规定,企业应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最低预计毛利额为570万元,比按国税发〔2009〕31号规定计算的380万元多出的190万元,由于开发产品在2008年度没有完工,不可以在2008年度的汇算清缴期内调整。 责任编辑:冠 由公共部门中的病假现象谈人力资源管理

          问:企业签订的防盗门窗安装合同应当按照 加工承揽合同 还是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零三贴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因此,该企业签订的防盗门窗安装合同应当按照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缴纳印花税。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收好不谢 网厅申报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办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全部业务均为销售货物,开具符合减按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000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00000元,申报表该如何填报呢?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你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具体填报方式应当如下: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将不含税金额300000、100000分别填列于图示两行,并将总销售额400000填列在第一行中。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列次增行,下拉框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在本期发生额栏次填入享受的减税金额(400000×2%=8000),并在“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栏次中填入对应金额。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将附表中计算得出的减税期末余额8000填入主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系统将计算出“本期应补(退)税额”。更多推荐: 小微企业历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合集!

              更多相关

            1. 明斯基时刻是什么意思
            2. 银行回单能作为原始凭证吗?附相关会计分录
            3. 员工个人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4. 餐饮企业销售外购食品是否需要缴增值税?
            5. 垫付运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6. 山东国税:防范企业税收风险
            7. 会计实务_会计学习内容详解第六十四页详情
            8. 公司借钱给他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9. 十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何操作?这几点很重要
            10. 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会计分录是什么?
            11. 公司购买门窗怎么写会计分录?
            12. 关于我们 |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 | 086-6631789 传真 | 086-6631788
              地址 | 虹口区花园路00弄嘉和视野大厦1号楼110A室
              沪ICP备610800DA3号-1    
              Copyright©2022-2023 BOC. 辉通财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