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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宁波:职工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工资申报和缴费基数启用

        人才是事务所的主要资源。人才管理是事务所管理的重中之重。一般来看,人才管理主要包括薪酬管理和岗位职责管理。笔者拟就此谈些浅见。 一、薪酬管理 薪酬管理的内容之一是薪酬的结构性。一般认为,事务所80% 财富是由20% 的人才创造的。当事务所的竞争战略是提高核心竞争力时,薪酬必然倾向于核心人才。因此,差异薪酬是有一定合理性的。由于薪酬是事务所对人才评价的量化形式,薪酬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薪酬的量化。然而,事务所对人才的培养是需要花巨大成本的,人才离开,必然是事务所的一项损失�:慰隽髯叩娜瞬趴赡芫褪俏蠢�20% 中的一员。因此,薪酬的管理应着眼于未来,根据人才创造的财富的现值与人才的潜力的发挥程度设计薪酬,以真正体现人才评价值。 人才评价体系是绩效管理的内容之一。在对个体兴趣、人格、能力、技能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事务所对可供开发的潜力如影响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在各种能力中根据岗位绩效给出权重,加总得分高的为关键人才,再将得分与薪酬配比起来,形成与绩效相联系的年薪体系,真正在制度上体现 以人为本 ,实现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 二、岗位职责管理 企业的职能分工决定了岗位设置的必要性。事务所岗位职能和责任不明,是时下的弊端所在。岗位设置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因为任何产品或服务都有其生命周期。例如咨询正处于成长期。咨询岗位的功能是提供咨询服务或产品,要求的人才是在性格上具有亲和力、能善解人意、有自信心、有创新思想、能接受挑战、新知识接受力强;在知识结构上有多种执业资格,如注册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工程咨询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等,或有多方面专业知识,如设备、建筑、经济、管理、法律、市场营销等专业;在技能上有行业上的经验、有专业上的经验能独立完成涉及某一行业和专业的咨询报告,并赢得顾客的赞赏,否则视为不胜任岗位。 一般在事务所岗位培训和锻炼中会涌现出两种人才:通才和专才。完善的岗位职责管理应是将正确的人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并赋之于正确的资源配置体系,权利和责任相统一,尽量避免两者的分离。因为分离的后果必然是挫伤责任方的积极性,从而使事务所的责权利内控体系形同虚设。事务所的主要岗位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职能是项目管理,而项目是一次性的、不可逆的事业。因此搞好项目管理需要项目经理具备高超的协调能力,同时是知识的集大成者,即最好是通才,这样才能管理作为专才的项目成员,形成团队。项目经理的职能决定他在项目相关资源配置上是具备最高权力的,这与传统的部门经理、总经理的权力有一定的冲突。一般的做法是居于部门经理之下,但这又使其丧失了应有的资源配置权,同时层层的管理层次也会影响了项目的效率。比较理想的方式是交叉管理,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用绩效考核来考核项目经理岗位,并实现能上能下的动态机制。【】 责任编辑:lcl 解读财金[2010]21号

        问:公司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如果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二条规定: 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 高污染、高环境风险 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问: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何时完成改造?编码规则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一、试运行有关内容 (二)试点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应于2015年8月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衔接改造,8月1日起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电子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三)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发票号码为8位。试点地区省国税局可确定本地区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编码规则,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问:外卖快餐交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2号)的规定: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因此,饮食业纳税人销售外卖快餐应当缴纳增值税。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给患者免费使用的自产创新药,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本通知所称创新药,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获批前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问:药品生产企业免费提供创新药应保留何种资料备查?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第三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免费提供创新药,应保留如下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注明注册分类为1.1类的药品注册批件;(二)后续免费提供创新药的实施流程;(三)第三方(创新药代保管的医院、药品经销单位等)出具免费用药确认证明,以及患者在第三方登记、领取创新药的记录。【】 责任编辑:泥巴姐

              环境保护税减免风险点提示01 案例分析A公司于2016年设立,主营业务为高温合金及其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高温合金精密铸造、研发生产及销售,其生产经营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征收品涉及硫酸雾(气)。2022年,该企业申请了环境保护税减免,但是在申请不久之后触发了风险提示。为核查实情,税务工作人员联系企业财务人员,并取得了相关的环境检测报告。原来,该企业存在5处排放口,其中1处排放口排放浓度为47mg/m3。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广东省硫酸雾(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5mg/m3。该企业的排放值超过了广东省规定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第二条,该企业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能享受减免政策。在了解到情况后,税务工作人员立刻通过电话联系该企业并作出政策辅导,让企业及时补缴环保税。据企业提供的环境检测报告,该企业当年硫酸雾排放量304.56kg,根据现行环境保护税法,硫酸雾品目应纳税额=排放量÷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304.56÷0.6*1.8=913.68元。但企业认为大部分排放口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只需要补缴超过排放标准的环保税,应当减免其余所需缴纳的环保税。面对企业的错误认识,税务工作人员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向企业普及了关于环保税的相关政策。企业人员在掌握了环保税减免的政策后,表示会依法补缴税款,并尽快对排放口作出改进。最终,纳税人按照相关规定补缴了税款913.68元,滞纳金37.23元。02 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主席令第61号)第十二条第三款,“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第二条,“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03 风险提醒该纳税人虽然设立了多处排放口,且大部分都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但由于存在一处不符合标准的排放口,仍然需要按规定进行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来说,环保税固然是小税种,但是如果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也可能产生涉税风险,尤其是对于排污量比较多的企业来说,充分掌握有关税收政策还是十分有必要的。当前,纳税人自身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增多。较多纳税人误以为如果设立了多个排放口,税务局仅针对环境污染超标的排放口进行征税,因此误用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对于存在多处排放口的企业,应当格外注意让每一处排放口的排放物浓度值都低于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这样才能够享受环境保护税的减免政策。更多推荐: 税务部门公布7起涉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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