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研发部门的房租怎么做账务处理?
1.我是一家批发货物的小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4月份,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3万元。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你公司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因此,按照规定,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增值税。2.我是一家小型超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卖日用百货外,还零售新鲜蔬菜。我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按规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是否需要计算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答: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因此,你公司应以取得的所有销售额,包括免税业务的销售额,合计判断是否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3.我是湖南长沙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长沙和武汉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武汉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武汉预缴增值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武汉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武汉预缴增值税。4.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万元,今年预计涨到150万元。最近关注到国家出台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2021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税标准为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您在2021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个月的租金150万元,分摊后的月租金12.5万元(12.5=150÷12)未超过15万元,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我是一家小型装修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征税政策。请问,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月销售额是按照差额前还是差额后判断?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有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你公司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可以差额扣除分包款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上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6.我公司是北京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目前在外地有几个建筑项目,关注到最近国家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有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无需预缴增值税的规定,请问是分不同建筑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判断还是按照建筑项目的总销售额判断是否需要预缴?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你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建筑项目的,按照同一预缴地涉及的所有建筑项目当季总销售额判断在该地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不同预缴地的建筑项目,按照不同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分别判断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7.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二季度将转让一间商铺,剔除转让商铺的销售额后,季度销售额将在45万元以下,全部开具普通发票,按规定我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在申报时我公司应注意什么?答: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落实到位,精准剔除纳税人当期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税务机关在申报系统中进行了相关设置,提醒纳税人准确填写取得的不动产销售额。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因此,你公司在申报过程中,请注意按照申报系统的提示,据实填报不动产销售额,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超过月销售额(季度销售额)及填报注意事项。同时,如你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还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填写“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信息。8.我公司目前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随着经营规模扩大,计划在5月份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6月1日生效。请问我公司二季度的申报应如何办理?答:你公司需要在7月份申报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6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4-5月税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间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其对应的小规模季度属期申报(即你公司4-5月所属期的申报),均统一以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即,如果你公司4-5月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9.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的划型标准,属于小微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可以享受该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应为小规模纳税人。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10.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领用金税盘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公司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因此,你公司既可以继续使用现有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无需缴销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及发票;也可以本着自愿原则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UKey由税务机关免费发放,并由税务机关提供免费服务。11.我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但是由于下游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你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你公司向购买方就15万元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则需要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缴纳1500元=15万元*1%)。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收入(25万元=40万元-15万元),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12.我是一家新成立的文娱公司,近期准备在境外举办文化演出。关注到近期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请问,我是否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答: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的,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号)针对的是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事项,而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的免税,是按照消费地征税的基本原则确定的增值税制度安排,与零税率一样,不属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范畴。因此,你公司在境外提供文化服务,适用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仍应按照29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更多财税知识尽在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全盘税务栏目,欢迎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1500+课免费学 每年300+直播 资料免费领 做账 办税实训 专属答疑板 专属交流群,点击课程 相关标签: 常见费用扣除标准看这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能用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加大对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企业的留抵退税力度。3月23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介绍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情况。一起来看——1、2022年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安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对象——一、优先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放宽增量留抵退税条件,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就是全部退还。同时,在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覆盖行业——二、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等行业留抵税额问题。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此前,对于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次将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并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退还这些行业的存量留抵税额。财力保障——三、中央提供财力保障,确保退税及时退付、“三保”足额保障。财政部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2、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特点有哪些?2022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退税减税总量历史最高。今年退税减税总量约2.5万亿元,其中主要的措施是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强化精准性。一方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精准聚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另一方面,采取针对性政策举措,精准帮扶特殊困难行业企业。三、突出组合式。今年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也有制度性安排;既有普惠性政策,也有特定领域帮扶举措;既有中央统一出台政策,也有地方依法自主施策;既有退税,也有减税、免税、缓税等多种支持方式。四、政策发力适当靠前。一方面,靠前公布实施,年初以来已经迅速出台了20多项税费支持政策,尽早让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提振信心。另一方面,靠前退还留抵税额,加快留抵退税进度,该退的税款能快退的尽量快退,及时帮扶企业渡难关、复元气。3、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跟以往的政策相比有什么特点?一是提前退付。以前对企业增值税有一些留抵退税,但是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结转下期抵扣,就不是在前面退付,而是结转到后面缴税的时候抵扣。今年实施的留抵退税政策改为了购进退税,不再等企业产生销售之后再去抵。二是存量退税。在2019年4月以后企业新购进的设备或者说投资形成的增值税,纳入到留抵退税范围。今年不仅退付增量留抵税额,还要退还以前年度结存的进项增值税,就是若干年以来没有通过销项抵掉的进项增值税全部可以退还。所以,今年跟以前比不仅仅是退还增量,存量也要退。三是扩大范围。原来主要是在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全额增量留抵退税。现在是扩大到所有的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等行业企业。退付的比例像小微企业以前只退60%,现在不再限制,是100%的退。四是保障实施。原来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按照现行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来分担,也就是说中央承担50%,地方承担50%。今年实施的留抵退税中央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持,也就是说中央肯定还要承担中央的部分,地方承担的部分,中央通过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支持,确保不因为地方财力的影响使退税政策打折扣。4、税务部门如何确保这些退税“红包”能够尽快地直达企业?一、拉出单子,对标对表落实。税务系统上下一方面拉出任务清单,围绕信息系统升级、宣传培训辅导等重点任务倒排工期、对标推进;另一方面拉出责任清单,切实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明确各环节督查事项,实化各环节考核指标,做到方向清、任务明、分工细、责任实,周密部署、压茬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摸清底子,确保心中有数。这次留抵退税政策情况十分复杂,摸清底子尤为重要。将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行业认定和大中小微划型标识进行全面整理,依托税收大数据,结合案头分析,充分验证纳税人留抵税额数据,掌握企业留抵税额总体情况,用扎扎实实的摸清底数保证踏踏实实的心中有数。三、亮开嗓子,全面精准辅导。为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落细,宣传辅导必须全程跟进。一方面做到全面覆盖,在4月1日前利用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等方式,完成面向纳税人的第一轮全覆盖政策宣传。另一方面做到精准辅导,按照分批分步推进留抵退税的安排,从4月起,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多轮次答疑解难辅导,对留抵退税存量情况复杂的企业,必要时采取“一对一”辅导,上门讲解。四、迈稳步子,梯次分步推进。聚焦关键时间节点,在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前,集中办理微型、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不折不扣兑现小微企业6月底前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承诺;在9月30日、12月31日前,集中办理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确保切实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增量留抵税额根据纳税人申请按期退还,持续释放留抵退税制度性效应。需要说明的是,各个节点的集中办理并不是说“过期不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以上节点后仍能按规定申请退税享受红利。五、铺好路子,持续简化流程�?悸堑浇衲炅舻滞怂盎�、小额退税占比较高的情况,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退税流程,对符合政策条件、低风险的纳税人,简化退税审核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实现全链条电子化退税,做到申请即办、高效退税,纳税人的体验将会比过去更好、更快、更贴心。5、大规模的退税会不会对地方财政造成减收压力?中央今年全年预计退税减税是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1.5万亿元,地方要按五五分成来承担,约承担7500亿元。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中央财政在正常的转移支付之外,专门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共1.2万亿元,首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的转移支付4000亿元已经于3月21日提前下达了,因为要准备4月1日开始退。从总量上来看,是能够支撑地方减收的。除了特殊的一次性安排之外,还有正常转移支付的资金安排。一次性安排和正常的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相加,预计地方主要是县区落实新增留抵退税和其他减税降费实际的减收是完全能够补齐的,能够确保退税减税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更多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了解更多相关财税问题,欢迎关注,带你解决工作中的税务问题。相关推荐: 个税退税审核中别着急,补税、退税热点问答看这里→
问:业务人员出差过程中自用餐费是列入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餐费与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区别?答: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但并非所有餐费都属于业务招待费。两者主要从发生的原因、性质、目的、用途、对象等方面进行区分,用于招待客户的餐费应当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处理,不得分解计入其他项目。实务中以下餐费不能做为业务招待费处理:会议费中的餐费应当做为会议费处理;企业年会聚餐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列支。转载本文请注明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 责任编辑:泥巴姐 企业发放的节日费如何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