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支付工程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目前我国很多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报表反映严重失真,没有真实地揭示出企业的财务状况与损益状况。报表失真背后重要的原因在于:纳税失真,不进行合法申报,把会计看成了对付税务部门的工具,学税法,就是去学技巧,只讲 术 的应用,不讲 道德守法 的前提。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特别是企业财务管控严重缺失。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企业、个人都遭受严重损失。 鉴于上述两点,企业没有一个真实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反映。随着国家营改增的推进,各项税制改革的推进,各项国家工作秩序化,规范化的建设,也倒逼企业走向规范化经营之路。如何让企业走向依法治理之路呢?必须落实依法核算,全面实施财务管控。 第一,什么是依法核算?按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核算,就是依法核算。在广大中小微企业中,我经�?吹交峒谱稣庋恼�:借: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问会计为何不计应交税费科目,会计会说,老板不让缴税,因为没有开发票。当一个会计在核算收入时,没有税金科目相应的体现,就是没有落实依法核算。再比如,按成本价卖给客户的货,会计居然做出的分录为:借:应收账款;贷:库存商品。即不核算收入,也不核算成本,没有落实按准则核算。 第二,什么是财务管控?企业的账成了月底的账,25日以后才做的账,没有遵守每一天记账的会计习惯,主要是企业没有一个基础内部控制。比如老板拿公司的钱,不办借款手续,更不会办借款核销手续,把企业的银行账户当成了老板的钱袋子�?獯嫔唐返某隹庥肴肟夤芾�,会计与仓库不衔接,会计的账成了只凭借发票做的账。账目上看不到借款手续的办理,采购请款的办理等内部控制手续,看不到库存暂估入库的内部控制手续。再比如,企业开票的环节,全凭老板一句话,合同是否具备,是否有真实的交易,都没有进行管理。更不谈应收账款核算严重失真;库存商品账面数与库存商品实际数反映完全不一致问题。会计在企业财务管控方面由乎没有落实能力,问会计为何报表严重失真,一句话都是老板让这样做的。 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缺失,企业整个核算成了发票的核算,应付税务的核算,并没有核算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真实业绩。为了让企业走上依法治理的规范之路,作为一名会计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规范企业各项管理流程,及时做账,规范做账,依法做账,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与当期损益。如何做好依法核算下的财务管控,且向梅宇鸿老师好好讨教吧。梅宇鸿老师论坛答疑专帖:梅宇鸿老师深度访谈活动:猜您喜欢: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责任编辑:泥巴姐 天天说会计:在房屋外独立建造蓄水池是否要征收房产税?
哪些情形不予加收税收滞纳金?很多纳税人朋友对此比较�:�,为了帮助大家搞清楚这一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做一个专题梳理,快来一起学习吧~1、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2、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要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第一条4、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5、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6、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八条7、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届满分月汇总申报时,月申报额高于定额又低于省税务机关规定申报幅度的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不加收滞纳金;对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其按照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不加收滞纳金。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十条8、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9、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10、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第五条11、由于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故障等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造成税款缴库不成功的,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加征滞纳金。政策依据:《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1号)第十九条12、居民个人已申报境外所得、未进行税收抵免,在以后纳税年度取得纳税凭证并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可以追溯至该境外所得所属纳税年度进行抵免,但追溯年度不得超过五年。自取得该项境外所得的五个年度内,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纳税凭证载明的实际缴纳税额发生变化的,按实际缴纳税额重新计算并办理补退税,不加收税收滞纳金,不退还利息。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第十条纳税申报是财会人的日常工作之一,现在的纳税申报多为网上申报,针对网上纳税申报的各类问题,网�?纬�,6节课:发票入门、申领、开具、审核、认证、抵扣、风险应对全盘实操,相关推荐: @纳税人:政府工作报告的这些税费好消息请查收
重大利好!最近国家连连发布个税优惠政策年终奖个税优惠延续到2027年底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提高个税真的降了年收入在10万以下基本不交个税!一、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底一、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3、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二、个税汇缴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二、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提高专项附加扣除大家并不陌生了,19年开始都用了几年了,现在国家又给大家减负了。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五、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解读:▲个税年度汇算公式=[(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年-“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小李(独生子)在成都上班,年收入20万元,假设“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0/年,家有一儿一女,老大上小学,老二两岁,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提高之前,全年需缴纳(200000-60000-20000-48000)×10%-2520=4680元个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提高以后,全年需缴纳(200000-60000-20000-84000)×3%-0=1080元个税。所以,本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提高后,小李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2000元/月扣除、子女教育2000元/月扣除、赡养老人3000元/月扣除,全年可减少个税4680-1080=3600元。三、官方明确年收入10万以下个人基本不缴纳个税9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如何做到“年收入10万以下个人基本不缴纳个税”?关于这个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表示,自8月31日,国务院宣布将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继续教育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我们国家有四亿多中等收入群体,这个群体受益最大。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举个例子:居民个人小松,税前年收入10万元,全年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为1万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父母均已年满60周岁。假设小松全年无其他收入,按公式计算的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000-10000-2000×2×12-3000×2×12=-90000元(即为0元)根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小松还有住房贷款的利息支出等其他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只会更低。上述案例列举的是大部分家庭的个税情况,但如果纳税人本身未结婚,也未生育子女,父母也未年满60周岁的话,情况可能稍微不太一样。居民个人小松,税前年收入10万元,全年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为1万元,未结婚,无子女,父母也未年满60周岁,仅有住房租金支出。在小松全年无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0-60000-10000-1500×12=12000元;应纳税额=12000×3%=360元。更多推荐: 加计抵减、加计抵扣和加计扣除政策梳理!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