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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出口企业留抵退税热点问答来啦!

      【摘要】新《》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许多不够明确或值得商榷的问题,本文仅就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项目中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五险一金 、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问题进行探讨,谨供商榷。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项目;若干问题 一、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以下简称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对于工资薪金的扣除应该坚持: (一)工薪标准的合理性原则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确认工资薪金合理性时要看:1.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工薪制度;2.企业的工薪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发放的工薪是否相对固定,工薪调整是否有序;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薪是否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薪的安排是否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工薪范围的收付实现制原则 1.尚未支付的所谓应付工薪,不能在其未支付的这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只有等到实际发生后,才准予税前扣除;2.企业应当通过 应付工资 或者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账户对工资薪金进行单独核算;3.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和国有性质的企业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额部分的工资薪金,不能作为工薪总额(不包括 三费 、 五险一金 等)扣除限额的依据。 (三)工薪形式与种类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所谓实质重于形式,就是不管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发放时的名目是什么,称呼是什么,只需把握住一点,凡是这类支出是因员工在企业任职或者受雇于企业,是因员工提供劳动而支付的,就属于工资薪金支出,不拘泥于形式上的名称。当然工薪总额不包括 三费 和 五险一金 。 二、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一)会计政策 1.财企[2007]48号第1条:修订后的《》实施后,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 2.《》第2条:首次执行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应当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该项金额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 (二)税政依据 1.条例第40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国税函[2008]264号第3条: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商榷的是:(1) 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为何意?是 不足部分 还是 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 加上 不足部分 的总和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应该是后者。(2)职工食堂购买米面油菜等原材料的支出是否扣除?(3)职工防暑降温费,购买防暑降温用品或是以现金发放有何不同?前者应纳入劳保费,后者应作为福利费。 三、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 五险一金 的税前扣除问题 (一)会计政策 《》第43条: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第44条: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在会计实务上,企业一般是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比例采取预提的方式,通过 其他应付款 或 应付职工薪酬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账户核算,并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二)税政依据 条例第41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42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35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国税函〔2009〕98号 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在税务实践中,以缴纳的、发生的和拨缴的作为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 五险一金 是否可以扣除的前置条件。因此,企业预提数不一定等于其实际缴纳的、发生的和拨缴的数额,也不一定等于允许税前扣除数额。 四、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说明:1.只有企业当期已经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才允许税前扣除。当期已经实际发生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已将捐赠资产交到接受捐赠的中间对象的控制范围。2.作为扣除基数的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并且大于零。3.最高扣除比例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值得商榷的是,当年度利润总额等于或小于零时,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税前扣除显然不够合理,建议采用以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的一定比例扣除的办法。 条例第25条: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问题是: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的货物成本、财产净值、业务支出是否允许扣除?超过部分呢?不让扣除显然违背视同销售理论。 五、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条例第43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因此,要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一)真实性管理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一定是实际支付的,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应能够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并不严格要求提供某种特定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但释义说(第151页):证明资料可以包括被取消的支票、收据、销售账单、会计账目、纳税人或其他方面的证词,收受礼品者的证明,企业事后追补的证据等。但是,由谁来鉴别上述凭证或资料的真实性? (二)扣除管理 1.业务招待费支出必须符合税前扣除的一般条件和原则。比如,企业对某客户业务员的礼品支出与所成交的业务额或利润水平相吻合。 2.业务招待费支出必须有足够的有效凭证证明企业相关 性的陈述。比如费用金额,招待、娱乐旅行的时间和地点,商业目的,企业与被招待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等。 3.业务招待费的扣除要遵循 发生额的60%与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两者孰低 原则。 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一)会计政策 企业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时,借记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贷记银行存款。 (二)税政依据 条例第44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 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新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而且也不必严格区分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减少了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矛盾与分歧,增强了可操作性;提高了扣除比例,并允许超过部分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对企业创立初期或者新产品开拓市场很有利;明确了某些纳税年度发生的数额较大的广告支出具有资本性支出性质,不应在发生纳税年度全部直接扣除。国税函〔2009〕98号 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值得商榷的是:1.所谓 符合条件 的具体条件目前还没有规定,今后应该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对什么是符合条件予以明确,以便税务部门和企业把握政策。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应该是《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项目,具体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分析填列,不应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不能把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混淆。2. 其尚未扣除的余额 如果按原税政允许扣除的话,那么计算2008年及以后税前扣除额时只考虑 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是否超比例即可,不应考虑 其尚未扣除的余额 。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主席令第63号.200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2007.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2009. [4] 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2006. [5] 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2006. [6] 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2007.责任编辑:小奇 税收资本弱化及其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摘要: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它的出现,不仅对传统贸易方式和社会经济活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对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国际税收规则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关键词:电子商务;商务发展;税收 Abstract: Electronic commerce was the recent years is following one new type of trading which society's progress and the pres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s rapid development arose at the historic moment. Its appearance, not only has brought the unprecedented impact on the tradition type of trading and the social economy activity, also to the tax revenue system, the tax policy, the tax administration, the international tax revenue rule proposed the new challenge, must give regarding this to take seriously. keyword: Electronic commerce; Commercial development; Tax revenue 前言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潜力巨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电子数据交换、电子资金转账和安全认证等相关技术的日益成熟,特别是互联网的全球普及,使用的人数急剧增加,电子商务发展日益迅猛。截至1999年底,全球互联网用户约1.9亿,全球已有仰叨多万企业参与了电子商务活动。1998年,全球电子商务贸易交易额约为450亿美元,199年猛增至2400多亿美元。预计2001年将增至3500亿美元,2002年将超过1万亿美元, 2003年将增至13000亿美元。 在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由于数据传输速度较馒,与国际互联网出口连接的频宽较窄;网络供应商基本都处于亏损的体态;网上安全认证的可信度不太高;网上支付体系的不完善;许多企业对电子商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物流送配方式的发展滞后;有关法律制度的缺位,等等原因,使用互联网的人数目前只有1000万,其中直接从事商务活动的只有15%.但是,我国的电子商务具有很大的潜力。据预测,我国的上网人数将以年均40%的速度增加,至2004年,将增至400万。这将大大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一般经验表明,当上网人数达到1500万-2000万人时,电子商务将会出现盈利点。因此,我国的电子商务将会出现飞速的发展。 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每一次创造财富方式的改变必将带来经济领域的革命。从以劳动力密集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到以资本积聚为基础的工业经济,再到今天以智力创造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无不证明电子商务是人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在这个世纪之交的时刻,知识经济蓬勃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速,智力成果的创新与发展,随时都改变着经济发展的方式,同时也决定二个国赛能否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事中取得优势,电子商务正是承载知识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最佳方式。因此,电子商劣的兴起和拔犀,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商务模式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厂个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正如江泽民主席指出的: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作为一种全新的商品经营和交易方式,电子商务不仅会改变现有的企业模式,而且将对经济全球化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改变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对传统商务形式的一场革命,对税收带来了新的冲击。由于电子商务具有交易主体的可隐匿姓、有些交易物的无形性、交易地点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完成的快捷性等基本特点,使电子商务对现行的贸易体制、交易方式、信用体系以及政府管理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对现行的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税务管理、国际税收规则和税收法律也带来了新的冲击。 电子商务对税收产生的各种影响,归根到底将使目前的税基和税源发生巨大的变化,如果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手段不能迅速跟上,可能使我们应该获得的很多税收流失。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并积极应对这些变化,取得共识拿出对策。 如何应对电子商务给现行税收制度带来的冲击,世界各国都在思索对策。有一种观点认为,应把电子商务领域视为一特殊关税区,并实行免征关税和销售税的政策。这一观点已在某些国家得以实践;这种对策具有一定的优点,既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又能回避现行税制对电子商务的不适应。但它的缺点也是世人皆知的,一是会较大幅度的缩小税基,形成税收的流失;二是会扰乱国际间的经济秩序,形成新的不公平;三是它只符合少数国家的利益,将会扩大贫国与富国之间的差距。因而,它难以代表国际社会建立镜收新规则的主流思想,难以代表国际税收规则的改革方向�?杉�,为适应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税收政策的消极应对不是可行的方法,只有积极稳妥的改革现行税收制度才是基本的方向。 那么,怎样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对策呢?我认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 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这样做既不会对现行税材形成太大的影响,也不会产生太大的财政风险。 二 是不单独开征新税的原则。即不能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形式而单独开征新税,不然会导致税收负担的不公平分布,影响到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 是税收政策与税务征管相结合的原则。以可能的税务征收管理水平为前提来制定税收政策,保证税收政策能够被准确的实施。 四 是保持税制中性的原则。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 五 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原则。应当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谋求全球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则,保护各国应有的税收利益。 六 是前瞻性原则。要结合电子商务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前景来制定税收政策。 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不仅对税收产生影响,而且对宏观经济政策和政府行政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管理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目前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则正在制定之中。国家税务总局也成立了电子商务税收对策研究小组,今后将根据前面阐述的基本原则,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尽早制定《中国跨国电子商务税收对策框架》, 阐明我国对电子商务国际税收规则的立场,同时还要研究开发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技术平台,加快税收管理电子化进程,提高税务管理能力和效率,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管理。责任编辑:三皮 试述医院人力资源管理

            在全国第23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为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形成税收宣传合力,青岛市国地税部门联合推出29项便民办税服务措施,服务措施内容涉及6大方面,为确保服务措施落实到位,青岛国地税还公布了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据了解,此次国地税联合推出的服务措施内容涉及6大方面。其中,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1项;让纳税人缴满意税措施7项,包括 一站式 办税、涉税资料一次性告知、涉税事项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导税服务、预约服务、办税分流引导服务;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措施5项,包括办税公开、提高12366电话接通率、 12366 系列服务、开放12366知识库、网上访谈;让纳税人缴便利税措施8项,包括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同城通办、免填单服务、 机和POS网银缴税、部分登记事项即时办结、国地税联合办税、办税服务 零收费 ;让纳税人缴诚信税措施5项,包括网上查询发票真伪、涉税风险提醒、规范自由裁量权、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建立大企业纳税风险防控机制;服务监督和投诉处理措施3项,包括规范办税服务厅服务标准、提供多种投诉渠道、高效处理纳税人投诉。 今年,我们通过联合公开服务措施这种方式,为税收宣传月启幕,国地税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个声音,实质重于形式,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 青岛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杨思源处长说。 青岛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主任陈河表示: 这次联合公布便民办税措施,是国地税双方在多年合作的基础上,第一次就便民服务联合制定的,目的是全方位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围绕 减负提速,便民增效主题 ,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办税措施,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 责任编辑:Alice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瞎�:全面推广内控外评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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