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辉通财税 发文日期_2023年12月30日
电子商务顾客的消费心理特征
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业务宣传费比较大,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有限额吗?答案是:有的!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上是有比例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一般企业是营业收入的15%。一、扣除比例除了15%以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还有30%和0%两个扣除比例,文件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具体内容如下:(一)30%出自该文件第一条,“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0%出自该文件第三条,“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特殊情形(一)筹办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二)关联企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Tip:1.总体扣除限额不得超出规定标准。归集到另一方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只能是费用发生企业依法可扣除限额内的部分或者全部,而不是实际发生额。一般企业应先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化妆品制造或销售等前述三类企业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计算出本年可扣除限额。2.接受归集扣除的关联企业不占用本企业原扣除限额。即本企业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照常计算扣除限额,另外还可以将关联企业未扣除而归集来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企业扣除。例如:甲公司2020年度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0万元,那么只能将可扣除限额150万元的全部或者部分归集给关联企业扣除。假设其实际发生200万元,甲公司自身税前扣除30万元,那么可归集至关联方乙公司扣除的金额最高为120(150-30)。但甲公司超出2020年可扣除比例的50万元广告费可以结转至2021年继续扣除。乙公司2020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是100万元,实际发生85万元,那么乙公司2020年可扣除的广告费应为205(85+120)万元。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二条纳税申报是财会人的日常工作之一,现在的纳税申报多为网上申报,针对网上纳税申报的各类问题,网�?纬�,6节课:发票入门、申领、开具、审核、认证、抵扣、风险应对全盘实操,相关推荐: 个人住房转让、赠与、继承、婚内更名等税费一览表!
问: 保理又称托收保付,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请问银行保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依据《》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 凭证 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 其他凭证 征税, 银行保理合同 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列举范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 借款合同 ,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所指的借款合同,需要按照借款金额 万分之零点五 缴纳印花税。除上述规定外,企业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对此,您还有什么样的疑问和想法呢,来论坛说说吧。【】 责任编辑:泥巴姐 悄悄告诉你几个企业“合理节税”小妙招(五)
税收,对于企业来说,和其它各种费用一样,都是企业的一种支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然是少缴的好。为此,有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以节税,更有的企业通过偷税等违法手段少缴税款,但是却有不少的企业由于对税法理解不深,因财务管理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对于税法赋予的权利也没能很好的利用,以至于糊里糊涂多缴了税款。 其实要想不缴冤枉税,首先就要从加强财务管理,只有这样,用足用好税法规定的各项权利。这是每个企业必须具备基本功。有些企业可能连本身应该享受的权利都没有享受到,但却采取违法手段进行偷税等活动。最终却可能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及细则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这里所说的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这里要特别注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内容是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而不是实际发生的金额。 《》还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比如有些费用虽然是企业的实际支出,但并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像违法经营的�?钪С�,企业支付给投资者的分红等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还有目前有扣除限额的项目,如工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只能在规定标准内扣除。另外,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要按法定的使用期限扣除,而不能在投入使用时一次扣除。这些都是需要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加以注意的。 在这里重点要说的是,由于企业对税法的不准确的理解或财务制度不健全,使企业本该享有的权利而因种种原因没有享受到。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发生商品购销行为没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 比如,企业发生购入商品行为,而没有取得发票,只是以白条或其它无效的凭证入账。或者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在购进原材料等商品时,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只取得了普通发票。,在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下,那么你所发生的此项支出,就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使取得了普通发票,你也无法按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因为按规定只有取得了注明增值税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费用支出没有取得凭证或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 如企业发生业务招待支出,而没有索取发票。企业发生运费支出,而没有向运输业主索要运费发票。这些都是企业经常发生的,尤其是一些以家庭为单位投资的企业容易发生这类情况,在他们看来,反正是自己花钱,要不要票无所谓,其不知,只因为不要发票,就失去了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条件。 还有,公益性捐赠是企业可能发生的行为,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如果按照规定的程序,渠道进行捐赠,并取得相关的凭证是可以按不同捐助对像按1.5%、3%、10%、30%或全部税前扣除的了。这就是要符合如下规定:1、要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受赠单位进行捐赠。而不是企业直接向受赠单位进行捐赠。2、要取得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社团和国家机关,按照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负责(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税务机关才能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捐赠进行税前扣除。 应该扣除而没有及时扣除的费用 很多的费用扣除都有一些规定,有一条原则是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比如,现行的企业的固定资产大多数都实行直线法扣除,即在规定的时限内平均扣除。如果在应申报扣除的年限内,而不申报扣除。在以后年度是不允许补扣的。类似的还有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的等。 应该提取而没有提取的费用 税前扣除的确认还有一条重要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像企业因经济情况等原因,实际以经发生的费用,当期可能支付不了,但以后是必需要支付的。比如企业的工资。借款利息等。都应在费用发生时确认扣除。如果不按规定提取扣除,到实际支付时按规定就不能再扣除了。 合格的财务管理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必要条件 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对企业的财务核算有比较严格的要求。《》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项目与非减免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 增值税对企业财务管理状况也有很高的要求,《》(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虽然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以及按规定抵扣的期初存货的已征税款,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 以上是财务核算状况直接的影响企业利益的情况,其实更多的对企业进行的节税筹划的前提都是企业要有符合规定的财务核算。所以,我们说加强企业的财务核算实在是企业节税的基本前提。企业要想节税,就必须从加强财务核算入手。【】 责任编辑:泥巴姐 信息
